目前流動攤販免開發票源自第18款的擴大解釋。


第8條(免徵營業稅之貨物或勞務)


  下列貨物或勞務免徵營業稅:
  一、出售之土地。
  二、供應之農田灌溉用水。
  三、醫院、診所、療養院提供之醫療勞務、藥品、病房之住宿及膳食。
  四、依法經主管機關許可設立之社會福利團體、機構及勞工團體,提供之社會福利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社會福利勞務。
  五、學校、幼稚園與其他教育文化機構提供之教育勞務及政府委託代辦之文化勞務。
  六、出版業發行經主管教育行政機關審定之各級學校所用教科書及經政府依法獎勵之重要學術專門著作。
  七、(刪除)
  八、職業學校不對外營業之實習商店銷售之貨物或勞務。
  九、依法登記之報社、雜誌社、通訊社、電視臺與廣播電臺銷售其本事業之報紙、出版品、通訊稿、廣告、節目播映及節目播出。但報社銷售之廣告及電視臺之廣告播映不包括在內。
  十、合作社依法經營銷售與社員之貨物或勞務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
  十一、農會、漁會、工會、商業會、工業會依法經營銷售與會員之貨物或勞務及政府委託其代辦之業務,或依農產品市場交易法設立且農會、漁會、合作社、政府之投資比例合計占百分之七十以上之農產品批發市場,依同法第二十七條規定收取之管理費。
  十二、依法組織之慈善救濟事業標售或義賣之貨物與舉辦之義演,其收入除支付標售、義賣及義演之必要費用外,全部供作該事業本身之用者。
  十三、政府機構、公營事業及社會團體,依有關法令組設經營不對外營業之員工福利機構,銷售之貨物或勞務。
  十四、監獄工廠及其作業成品售賣所銷售之貨物或勞務。
  十五、郵政、電信機關依法經營之業務及政府核定之代辦業務。
  十六、政府專賣事業銷售之專賣品及經許可銷售專賣品之營業人,依照規定價格銷售之專賣品。
  十七、代銷印花稅票或郵票之勞務。
  十八、肩挑負販沿街叫賣者銷售之貨物或勞務。
  十九、飼料及未經加工之生鮮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農、漁民銷售其收穫、捕獲之農、林、漁、牧產物、副產物。
  二十、漁民銷售其捕獲之魚介。
  二十一、稻米、麵粉之銷售及碾米加工。
  二十二、依第四章第二節規定計算稅額之營業人,銷售其非經常買進、賣出而持有之固定資產。
  二十三、保險業承辦政府推行之軍公教人員與其眷屬保險、勞工保險、學生保險、農、漁民保險、輸出保險及強制汽車第三人責任保險,以及其自保費收入中扣除之再保分出保費、人壽保險提存之責任準備金、年金保險提存之責任準備金及健康保險提存之責任準備金。但人壽保險、年金保險、健康保險退保收益及退保收回之責任準備金,不包括在內。
  二十四、各級政府發行之債券及依法應課徵證券交易稅之證券。
  二十五、各級政府機關標售賸餘或廢棄之物資。
  二十六、銷售與國防單位使用之武器、艦艇、飛機、戰車及與作戰有關之偵訊、通訊器材。
  二十七、肥料、農業、畜牧用藥、農耕用之機器設備、農地搬運車及其所用油、電。
  二十八、供沿岸、近海漁業使用之漁船、供漁船使用之機器設備、漁網及其用油。
  二十九、銀行業總、分行往來之利息、信託投資業運用委託人指定用途而盈虧歸委託人負擔之信託資金收入及典當業銷售不超過應收本息之流當品。
  三十、金條、金塊、金片、金幣及純金之金飾或飾金。但加工費不在此限。
  三十一、經主管機關核准設立之學術、科技研究機構提供之研究勞務。
  三十二、經營衍生性金融商品、公司債、金融債券、新臺幣拆款及外幣拆款之銷售額。但佣金及手續費不包括在內。

龜龜柔 wrote:
天啊!我上淘寶網買東...(恕刪)

如果你從美國or 歐洲國家海淘東西寄回台灣
海關要不要稅個5%貨物稅?
還是你覺得從對岸進來就不用

kkmobil01 wrote:
海關要不要稅個5%貨物稅?


貨物稅和營業稅不要搞混了哦

目前海關代徵的是5%營業稅
貨物稅在出廠時由廠商繳納,不關消費者的事
十多年前在美國eBay上標東西回來
運氣不好都會被抽稅的,只是當時沒抓那麼嚴
運氣差到暴的還會被約去開箱驗貨呢(我遇過一次,因為標的東西長得像槍)

現在掏寶量太大了,國稅局不會放過這塊的!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龜龜柔 wrote:
哦~我了解了^_^~...(恕刪)


如果知道你那麼鄉愿,我也不會回答了

戒了咖啡的山羊 wrote:
運氣差到暴的還會被約去開箱驗貨呢(我遇過一次,因為標的東西長得像槍大笑)...(恕刪)


這樣運氣很好吧?我的包裹都是直接拆封檢查,有一次還割破裏面的貨品。



凸歸台灣 wrote:
這樣運氣很好吧?我的...(恕刪)


我也被割過幾次啊.....
看到收到的包裹上面貼著"關郵會封"的膠帶就知道已經被拆開看過了

那次被找去大概是因為東西形狀比較敏感吧
There is something more than you will ever see...
ihaterayfan wrote:
目前海關代徵的是5%營業稅
貨物稅在出廠時由廠商繳納,不關消費者的事



抱歉更正資訊,也就是進口時會課貨物稅,但是稅率我剛查了一下,普遍都高於10%,沒有看到5%的貨物稅,
如果提到5%應該指的是營業稅。

貨物稅條例第2條(納稅義務人)


  貨物稅於應稅貨物出廠或進口時徵收之。其納稅義務人如左:
  一、國內產製之貨物,為產製廠商。
  二、委託代製之貨物,為受託之產製廠商。
  三、國外進口之貨物,為收貨人、提貨單或貨物持有人。

ihaterayfan wrote:
抱歉更正資訊,也就是...(恕刪)


我買的東西營業稅都是連運費一起算,連運費也要課稅,有沒有人知道是根據哪一條法規?


凸歸台灣 wrote:
我買的東西營業稅都是連運費一起算,連運費也要課稅,有沒有人知道是根據哪一條法規?


一樣是這一條 因為貨物價格+達可使用狀態的一切費用,例如運費=貨物成本

而且我相信你在第8條免稅項目裡是找不到運費這一項的
再說你另外叫貨車幫你送,貨運公司也要依法開發票收5%營業稅

營業稅法第一條
(課稅範圍) 在中華民國境內銷售貨物或勞務及進口貨物,均應依本法規定課徵加值型或非加值型之營業 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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