樓主PO這個基本上是沒用的 反的人會說鄭麗文是叛將 那個是藍軍的節目 不公正啦~
2013年6月21日,針對《兩岸服務業貿易協議》,郭正亮諷刺民進黨:「民進黨針對兩岸經貿開放,幾乎都是『事前說不、事後承受』,很容易讓人產生『逢中必反』或『逢中必恐』的負面感覺。更何況,民進黨往往只有事前反對,事後常常妥協了事;至於事後為何總是概括承受,民進黨從未提出明確解釋。……令人憂心的是,民進黨很可能繼續停留在『事前總是說不、事後概括承受』的惡性循環,只會凸顯『台灣不接受中國打壓』、『不接受台灣參加RCEP要與兩岸ECFA進程連動』;但民進黨抗議到最後,很可能又重蹈『說得一畚箕、做得一湯匙』的歷史覆轍,讓台灣人民更加看清民進黨的兩岸無能本質。」
http://zh.wikipedia.org/wiki/%E9%83%AD%E6%AD%A3%E4%BA%AE
不過我想郭先生應該也快在DPP待不下去了
cdweb wrote:
這是兩國定的條約,當...(恕刪)
根據憲法解釋文,締約權在總統,立院是條約審議權,查了條文,對於條約的審議,就只有過跟不過。沒有修正必要,不過就是退回重談。所以在我看來,逐條審議也是煙幕彈,執政黨的意思就是即使逐條審議,我也可以憑著人數優勢逐條通過,在野黨打的算盤就是只要有一條不符我意,藉由逐條審議我逐一杯葛不讓通過,雙方是各懷鬼胎。所以逐條審根本是浪費時間,徒使立院空轉更久而已。
但兩岸實屬特殊關係,不可能用國與國的名義訂約,我們所有跟國外簽訂的經貿協定,加入的組織,都不牽涉國家對國家的關係,都允許地區對國家。講地區,並沒有明講你是國家,或者你不是國家,這種模糊空間對我們較有利,一旦你表明必須以國家名義簽約或加入,或者該組織必須用國家名義加入,那就是見光死,沒有模糊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