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議鄉民也出一個[太陽餅學運的真相]懶人包,
內容包括成員背景大起底(學生證,教師證,比黨證還好用)
服貿法案的立法者和抗爭者是同一批人
操作手法大公開 ,如違造圖片, 剪接影片, 疲勞轟炸觀眾成[被國家迫害者妄想症]
一連串胡鬧、造謠、拐騙、狡辯、卸責的言行(已被記錄)
透過假公民議題來騙取中間選民
透過民調公司,報紙,媒體,教授,公民團體,醫生,律師,學生,名嘴,記者,FB,PTT..
偽裝公正立場來形成假社會氛圍,自稱代表台灣全體人民,
自稱代表台灣全體各行各業的民意, 自稱自己才是[公平正義]的大旗
背後實際全都是同一個詐騙集團組織(某基金會資助)的成員
這是台灣人的宿命:易騙難教. 腦殘會是你,不是他
一切攏是假的,反服貿也是假議題的(不敢玩真的,因為背後大金主也要服貿).
好好記錄黑心政客的技倆及詐術
紀錄名稱[黑心政客的告白-如何洗腦台灣人到腦殘的不可說秘密]
這些詐騙集團組織成員最終目的都是從政(參選或中央部會首長)
但我不願意被這一個詐騙集團組織來領導這個國家
尤其是這些小朋友
以理性思考為主應該是能理解一些道理
可是要說給一群感性的人聽
相顯之下這很困難(難度就等於吵架中講道理給女友聽)
他們在意的點常是未知帶來的恐懼
有些就是無法自主判斷
所以常仰賴外來資訊如朋友媒體給的答案
若不巧碰上有心人...
人性中
怕的本能在心理上位階較高
對比之下
雖可能也知需理性看待某些事務
但通常理性客觀屬性無相對能抵抗的保證性
難解釋所有害怕衍生相關疑問
這若要戰勝恐懼取代抗拒優先的本能
明顯光訴之以理是不夠的
因知道是知道的確有理
但心理能不能接受卻又是另一回事
換個角度說
這類人若只要情感能接受
有沒有道理都會自己找出來套上
這是其思考模式一項特點
而以上再加這類人易受習慣先入為主之左右
之前政府溝通解釋不足未下足功夫
這就影響未建立相當信賴(主要還是互鬥導致印象)
而當時政府作為經媒體及在野跟學生特意放大恐懼訴求追擊
先期印象已造成在這件事上對政府難已信任
碰上在野也深知自己打了很久正當性不夠不能出面
故將學生推出當主打遂行反對服貿意志
如此情感心理層面受原無主見者討喜
故投靠學生這種立場
雖明知可能也是無力何真有解決方法
但既已帶頭爭取也與自身恐懼心態吻合
故某程度認同口表贊成心理同情待機期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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題外話
之前有做民調各家大約相同
不贊成學生佔領行政院有6成多
可是不贊成強制驅離也有大致相對人數
這可能就是理性論事但情感支持情況
部份人們自動切割將"前因"與"後果"分開成兩件事
用不同角度去選擇利已結果
理性不該佔領
同情不該驅離
很奇妙
此事引起公民團體反對,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更公開質問馬英九總統:「兩岸服貿協議性質上等同於區域自由貿易協定(FTA),試問哪一個民主國家會將如此攸關人民權益、影響重大的涉外協議,當成行政部門可以片面決定的行政命令?不必經過國會審查、批准就可以自動生效?不讓人民有置喙的權利?」雖然這番話說的義正辭嚴,但蔡英文一定忘記了,12年前她的原始提案主張,就是打算讓行政部門片面決定即可。
民國91年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進行立法施行十年以來首度大幅翻修,由時任陸委會主委蔡英文提出行政院草案,立法院內政委員會由召委陳學聖擔任修法主席,筆者當時就是陳立委國會助理。其中最重要就是制定「複委託」機制,允許陸委會「委託」海基會,與大陸海協會簽署兩岸協議,當時蔡英文視為該次修法最大成就之一,這也正是服貿協議的法源基礎。
不過9月底行政院送來草案中,第五條僅規定「其內容未涉及法律之修正或無須另以法律定之者,協議辦理機關應於協議簽署後30日內報請行政院核定(見院總字第1554號政府提案第8786號)。」蔡英文草案用意是,兩岸協議由行政機關自行核定即可,立法院根本用不著置喙。換言之,如果當年此案依她版本通過,今日根本沒有學生佔據國會這回事,因為服貿協議去年7月就會由行政院直接核定生效了。
但當時國民黨深覺此案不妥,因此10月初由立委陳學聖領銜提出修正案,共有國親兩黨43位立委與民進黨1位立委李文忠連署。在第5條第2項內加上「並送立法院備查(見院總字第1554號委員提案第4379號)」等字眼,藉以避免行政機關規避立法部門監督,最後併案審查獲得通過,這才破了蔡英文的局。也就是說,今日國會得有理由審查服貿,還是當年國民黨汗馬功勞,民進黨今日卻連一聲謝也沒有。
甚至在委員會詢答時,陳學聖特別說明此舉是希望讓立法院「有主動知道之權」,蔡英文眼見無法拒絕,竟然臨時想出特別加上「必要時以機密方式處理」等字眼。換言之,她竟還認為如有必要時,兩岸協議可以「黑箱」處理。試問:如果她這樣做不算「反民主」,怎樣才算「反民主」呢?
a32221978 wrote:
回覆一些腦袋不清楚的...(恕刪)
a32221978 您好
感謝您清楚的論述!
您發文提道:「如果你問我 318 當天要佔哪裡,其實我比較想佔行政院,因為整個協議是他去搞的啊!」
針對這點,在下想請教,
您文中主張:「行政機關在跟外國協商時,立法機關更需要有一個法律,讓他們有事中監督的機會。」
由此推論,假設你以上的主張完全合理合法,那麼,這個監督失職的責任,其肇始端顯然還是來自立法院。
因此,進攻行政院一事,至少在某種程度上,可能並不適宜,亦有悖離理性抗爭之嫌。
此外,在下認為學生不宜攻佔行政院的其他原因還包括,
行政院乃全國最高行政機構,若被佔領,這意味著什麼?
這意味著中央政府癱瘓,國防與外交等重要國家機密也可能流出,
進而衍生許多與您我息息相關的國安問題。
學生在爭取權益時,若能將其他民眾的權益與感受多納入考量,將整體傷害減到最低,
不亦善哉?
0110101
1001010
TET wrote:
此事引起公民團體反對,民進黨前主席蔡英文更公開質問馬英九總統:「兩岸服貿協議性質上等同於區域自由貿易協定(FTA),試問哪一個民主國家會將如此攸關人民權益、影響重大的涉外協議,當成行政部門可以片面決定的行政命令?不必經過國會審查、批准就可以自動生效?不讓人民有置喙的權利?」雖然這番話說的義正辭嚴,但蔡英文一定忘記了,12年前她的原始提案主張,就是打算讓行政部門片面決定即可。
蔡英文現身議場 反服貿學生歡呼
http://udn.com/NEWS/BREAKINGNEWS/BREAKINGNEWS1/8556671.shtml
司馬昭之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