警察還真難為,穿上制服執勤只是受命執法,拿盾牌、掛警棍都會被議論,難不成台灣警察以後執法規定只掛根香腸,面對的是一群複雜的人群,任何事情都可能會發生,群眾在被宣告違法勸離時,就應該趕快離開,接下來會發生強勢驅離大家不是都預期得到?故意等著警察一個個來抬,警察不是人?抬人不累?一個不小心,群眾中有人出了暗拳,警察站著給他打?好了,辛苦執勤多日,事後還要被追訴被調查,運氣不好的還會受傷,警察是欠社會什麼?什麼立法委員、什麼政客也來湊一腳,這些人知法犯法,運用權勢、利用媒體非把警察搞成暴警不罷休,如果真的覺得警察不該鎮暴,那就趕快用立法委員的權勢去修法,規定警察日後碰到違法事件,只能雙手交叉胸前,只能用看的,最多只能動動口,聲音還要溫柔,萬一群眾仍不走,警察一定要自己主動離開。還是回到現實面,只要不違法,就不必擔心警察執法過當,警察執法過程狀況很複雜的,真的沒辦法面面俱到,不相信找幾個人試試互相拉扯,即使不使用棍棒,看看會不會受傷。andy2000a wrote:查不出誰打傷周倪安 ...(恕刪)
hn1271n wrote:要不要凍結警察的薪水是立委的權力,誰叫警察這回要招惹有權凍結他們薪水的人(刪) 立委有何"權利" 任意剝奪別人的工作權和生存權. 只因一人得罪了她立委大人,就要將整個幾萬警察薪水凍結? 我想她本人絕不敢狂妄到這種地步....這可能只是網路上少數不明究裡的鄉民異想.有些人不是最愛搬出憲法的大旗嗎?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以維持生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