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ndy2000a wrote:
查不出誰打傷周倪安 ...(恕刪)


立委只有在立院有言論免責權
其他的
...
官威再大也沒屁用
敢衝撞體制,就要有勇氣面對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對了!有查出是誰剝了林淑芬立委的衣服了嘛
pqaf wrote:
那要不要連110報案...(恕刪)

要不要凍結警察的薪水是立委的權力,誰叫警察這回要招惹有權凍結他們薪水的人
這就叫作想吃飯就別得罪伙房

hn1271n wrote:
要不要凍結警察的薪水...(恕刪)

有本事先設法讓民進黨過半再說
不然預算要不要過
還輪不到民進黨說話

打了就打了
不然你能怎樣
守法 一定要守法 公平 一定要公平
叫兩神再去攻占警政署.這次兇手不交出來就不離開.反正後面綠海支持怕啥!
hn1271n wrote:
要不要凍結警察的薪水是立委的權力,誰叫警察這回要招惹有權凍結他們薪水的人
這就叫作想吃飯就別得罪伙房


沒拿到薪水,警察則有罷工的權利

到時候白狼又來,可別又哭哭的叫警察來保護啊



警察還真難為,穿上制服執勤只是受命執法,拿盾牌、掛警棍都會被議論,

難不成台灣警察以後執法規定只掛根香腸,

面對的是一群複雜的人群,任何事情都可能會發生,群眾在被宣告違法勸離時,

就應該趕快離開,接下來會發生強勢驅離大家不是都預期得到?

故意等著警察一個個來抬,警察不是人?抬人不累?

一個不小心,群眾中有人出了暗拳,警察站著給他打?

好了,辛苦執勤多日,事後還要被追訴被調查,運氣不好的還會受傷,

警察是欠社會什麼?什麼立法委員、什麼政客也來湊一腳,這些人知法犯法,

運用權勢、利用媒體非把警察搞成暴警不罷休,如果真的覺得警察不該鎮暴,

那就趕快用立法委員的權勢去修法,規定警察日後碰到違法事件,只能雙手交叉胸前,

只能用看的,最多只能動動口,聲音還要溫柔,萬一群眾仍不走,警察一定要自己主動離開。

還是回到現實面,只要不違法,就不必擔心警察執法過當,警察執法過程狀況很複雜的,

真的沒辦法面面俱到,不相信找幾個人試試互相拉扯,即使不使用棍棒,看看會不會受傷。
andy2000a wrote:
查不出誰打傷周倪安 ...(恕刪)
怎麼不打大力一點?

andy2000a wrote:查不出誰打傷周倪安 王卓鈞:非常抱歉(1

hn1271n wrote:
要不要凍結警察的薪水是立委的權力,誰叫警察這回要招惹有權凍結他們薪水的人(刪)


立委有何"權利" 任意剝奪別人的工作權和生存權. 只因一人得罪了她立委大人,就要將整個幾萬警察薪水凍結? 我想她本人絕不敢狂妄到這種地步....這可能只是網路上少數不明究裡的鄉民異想.

有些人不是最愛搬出憲法的大旗嗎?
憲法第十五條規定人民之工作權應予保障,以維持生計?

pqaf wrote:
立委有何"權利" 任...(恕刪)

凍結薪水不等於刪除薪水喔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