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便的藍 wrote:
槍斃他四次 由你來執行
如何?
不行耶,我看到血會暈倒,靠你自己吧。
受害家屬1:以命抵命
受害家屬2:道歉賠償
受害家屬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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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很多意見都不相同,受害者眾多,每個受害者都提出要求,就會所出現怎樣做都會有人不滿意。
隨便的藍 wrote:
不出面說沒誠意神隱
出面下跪道歉 又說道歉無濟於事?
怎麼做都有說法 都不滿意就是了?
如果要就法來說
他的兒子成年犯了錯 依法宣判 甚至執行死刑
父母根本無需負擔賠償責任
偏偏很多理盲的卻要求父母連帶賠償?
法治觀念在哪?
如果要就情理來說 希望父母道義責任賠償
好,如果父母道義賠錢了
那你們願不願意饒了兇嫌一命?
還是說被害的弱勢就可以
講法時 就法理情?
講情時 就情理法?
法理情 或是 情理法 通通一把抓就對了?
判他死刑 斃了這殺人犯
但別再對同樣家庭也毀了 心理也受傷了
在這事件理 也是要失去一個兒子的家長窮追猛打了!
建議國人:
還沒買意外險的 趕緊補足保險缺口
已經補足保險的 旦夕禍福即時行樂
..(恕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