給鄭捷爸媽~沒有賠償不了的問題,只有是否有心賠償的誠意


KCLin0423 wrote:
所以你自以為是的公道...(恕刪)


先知總是難為當代凡人所接受....忠言總是逆耳的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他的父母有一千一萬個錯,讓他們上刑場幫兒子收屍,抱著愧疚痛苦過完餘生,給他們這樣的教訓還不夠?你還想主持正義的把他父母抓來鞭?
跟鄭捷的爸媽比起來,誰是妖誰是魔,我看還很難講喔!
球德洛 wrote:
我不想鄉愿和矯情,鄭...(恕刪)
他的父母有沒有錯我不知道
因為你我都不知道他們平常是怎麼教育孩子的

但現在事情已經發生了
很遺憾的,殺人就要償命,我不吃廢死和人性那一套,因為我覺得非常矯情,
他們殺人當下有想過人性嗎?



沒錯,要鄭捷爸媽不資助自己兒子法律救助對他們而言是挺殘忍的

但這也是不得已的必要之手段.....就像諸葛孔明當年也是揮淚斬馬謖也是一樣的道理

好比他爸媽這輩子唯一也是最後一次教會鄭捷的道理就是"殺人要付出對等的代價",很遺憾爸媽太慢
告訴你,這是爸媽的錯

孩子你死的輕鬆,我這白髮人卻要內疚活著一輩子,但你不死,面對其他家屬,將心比心,我更無地自容

你要怪爸媽也無所謂,記得下輩子投胎做個好人,如果願意的話再做我兒子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A辣愛怕跑 wrote:

一堆人在那邊:成年人了,干父母屁事?
干父母屁事,那父母何需給他零用錢?
干父母屁事,寒暑假回父母家住幹麻?
干父母屁事,父母跪在地上痛哭是怎樣?

台灣有哪個家庭,小孩滿20歲那天,父母說:從現在開始滾出這個家,你死活不干我事
這樣才是真正的”干父母屁事”






A辣大正氣凜然,所言甚是,在下佩服

加入我被圍勦的行列吧
昨日的浪子~柯林髮落, 今日的巨星~球德洛, 明日的傳奇~褲濕啦 , 永遠的女神~愛田由
良心賠償本來就是應該的
法律僅是最後的防線與說詞
要不然車禍何必有”和解”這規定?所有車禍案件都來訴訟啊

試想
你大學4年級的兒子(只有零用錢,名下無任何財產)
跟同學借車駕駛,不小心把車撞壞了
修理費用30萬元
你兒子沒錢賠
同學找上門:老伯,你兒子的事該如何處理?
你該不會說,不好意思,他已經成年人了,不關我事

社會常理都會解決兒子出的包吧

本案也是如此
先不論鄭捷父母名下的財產到底夠不夠賠
拿出良心,拿出誠意與受害者家屬商談本來就是基本的人情義理
至於”我兒子已經成年了,全部都不關我事”這種話
是最沒有良心最無情的父母才說的出口的
A辣愛怕跑 wrote:
良心賠償本來就是應該的
法律僅是最後的防線與說詞
要不然車禍何必有”和解”這規定?所有車禍案件都來訴訟啊

試想
你大學4年級的兒子(只有零用錢,名下無任何財產)
跟同學借車駕駛,不小心把車撞壞了
修理費用30萬元
你兒子沒錢賠
同學找上門:老伯,你兒子的事該如何處理?
你該不會說,不好意思,他已經成年人了,不關我事

社會常理都會解決兒子出的包吧

本案也是如此
先不論鄭捷父母名下的財產到底夠不夠賠
拿出良心,拿出誠意與受害者家屬商談本來就是基本的人情義理
至於”我兒子已經成年了,全部都不關我事”這種話
是最沒有良心最無情的父母才說的出口的...(恕刪)


車禍的確可以和解,但殺人沒聽過也能和解的,對吧?

未成年子女出的包父母有連帶責任應該解決,但子女成年後父母就沒有必須解決子女出包的義務了,成年人有自己應負的責任,自己欠的東西自己還,自己犯了法也沒有叫父母頂替服刑的道理,對吧?

鄭捷犯的滔天大錯是金錢無法彌補的,所以只能用死刑來讓他伏法,如此才能慰藉亡者在天之靈;談錢,徒然貶低自己的身價而已,人命是可以用錢買的嗎?請問多少錢可以買命?

反過來說,萬一鄭捷的父母願意花錢"和解",受害者家屬們願意讓鄭捷減刑緩刑嗎?應該不會吧?

如果鄭捷犯的錯是可以用金錢彌補讓他免於一死或免除法律懲罰的話,我想任何一個身為父母的人就算傾家蕩產也會願意散財救命的,但鄭捷的罪不是可以這樣補救的
我沒有說本案要用和解
刑事責任當然不能和解
該負的刑責還是要負
我說的和解是一種精神
民事賠償在提出訴訟前可以用和解或調解來緩和
本案還是有民事的賠償


A辣愛怕跑 wrote:
你大學4年級的兒子(只有零用錢,名下無任何財產)
跟同學借車駕駛,不小心把車撞壞了
修理費用30萬元
你兒子沒錢賠
同學找上門:老伯,你兒子的事該如何處理?
你該不會說,不好意思,他已經成年人了,不關我事



30萬,賠完之後兒子沒事,你可能願意賠

如果是三千萬,賠完兒子還是死刑,你願意賠嗎??
A辣愛怕跑 wrote:
我沒有說本案要用和解
刑事責任當然不能和解
該負的刑責還是要負
我說的和解是一種精神
民事賠償在提出訴訟前可以用和解或調解來緩和
本案還是有民事的賠償
...(恕刪)


民事賠償也有求償的對象,這你應該清楚吧?
在本案中他們求償的對象只可以是鄭捷,而不能是鄭捷的父母,這你不會不知道吧?

所謂的民事和解就是用財物來彌補對方的損失以換取減刑緩刑或免刑的目的
鄭捷很明顯的不可能有減刑緩刑或免刑的結果出現,不是嗎?

鄭捷的父母很清楚,所以求速審速決,只能讓鄭捷以死謝天下換取寬恕而已,錢是買不到原諒的

如果受害者家屬們真的希望得到金錢補償......或許該透過廢死團體會比較有機會,給他的父母一點鄭捷有救的希望,這錢才有出的意義,不然誰也不是傻瓜啊
他父母是連半個傷亡者都還沒去接洽,良心何在?
況且,刑責方面目前還沒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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