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贊成修復由中央出錢,但是要加註標記


kantinger wrote:
中央應該出錢應該出錢...(恕刪)


既然高雄市政府什麼都不知道

哪就由中央出錢出力來調查吧

fva wrote:
高雄的緊急救助金是遠遠不夠應付氣爆的

接下來幾個月還會有颱風,預備金原本就是要為天然災害而設

到時候發生災害,依現在中央冷漠的態度,應該又是會相應不理


政府有種東西叫做第二準備金(高市府103年度編列5億)
第二準備金不夠了
還有種東西叫做[追加預算]
最後還有個手段叫[舉債](高市府都舉債2千多億了~)

你以為這些高雄市政府都沒有用過嗎?
今年4月才追加了預算30億(高市府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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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雄訊】高雄市政府今(2)日於市政會議通過103年高雄市政府第一次追加預算修正案送交議會審查,總共編列30.32億元。
......(恕刪)高雄市政府第一次追加預算共編列30.32億元,所需財源市府將由土地增值稅5.5億元、中央統籌分配稅款1.13億元、平均地權基金賸餘15億元、容積移轉代金收入1.5億元、出售土方收入0.9億元,及賒借6.29億元支應。


(七)災害準備金6.1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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跟中央要錢只是政治手段......

katsumi wrote:
話說,高雄市已經提出...(恕刪)

等幽靈箱涵包覆石化管的真相出來了,

我看誰敢開口要錢.


等司法判決


好比車禍事故,擋路哥,趴車姐 獅子大開口, 急著和解 ...... 虧粉大
等司法判決 再說

畢節望族後裔
katsumi wrote:
話說,高雄市已經提出...(恕刪)

我覺得都收歸中央管理,以後規費也繳中央,以後地方首長也別動員去抗爭了。
我砲故我在
高雄市政府今年有編列救災經費19億

前幾天主計詢問說剩八億

今天記者再問變成剩五億
katsumi wrote:
我建議,中央買單後,在中央出錢的地方,都要加註『明顯』且『易見』的
標誌如『本XX於民國103年由中華民國中央政府出資興建,高雄市政府進行後續保修』,
就像很多計畫會寫『本計畫係由經濟部XX計畫執行』(大概這類的標語)


沒用的,只要在前面加註"本案經由XXX市長極力爭取"就OK了
這種無本政績全台灣滿街都是
景觀橋 打造佛陀紀念館新地標
2014/07/31 18:47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王淑芬高雄2014年7月31日電)要動工了!高市府工務局新工處今天指出,為了方便遊客從佛光山停車場到佛陀紀念館,市府規劃興建人行景觀橋8月就要動工。

跨越台21線人行自行車橋工程,是越過台21線省道,連接佛光山停車場及佛陀紀念館,長約250公尺、寬4公尺,建設經費約新台幣1億元,新工處說已完成設計,並在日前決標。

佛陀紀念館是高雄市遊客最多的景點,國內外遊客如織,每年有數百萬人次到此參觀,尤其燈會或是春節期間,整條台21線總是車水馬龍,行車時速常常只有30到40公里,交通壅塞情形很嚴重,所以市府開闢「哈佛快捷公車」,讓公車行駛國十,以縮短行程時間。

市府為方便遊客從停車場到佛陀紀念館有好的行進動線,結合自行車、人行步道和景觀平台,要打造一條有特色的景觀橋。這座人行、自行車景觀橋1億元造價,市府向交通部公路總局爭取補助75%工程費,另25%市府自籌,預估完工後可改善佛光山及紀念館周邊交通狀況,促進車流順暢。

工務局說,景觀橋主要在解決自行車、行人橫越台21線省道險象環生的問題,可以保障行人及自行車騎士通行安全。

整座橋梁由鋼結構打造,弧線設計,夜間燈光配合佛陀紀念館周遭景觀整體規劃,兼顧安全及美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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錢當然要花在看得到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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