真的有所謂的「逼吞」餅的情況嗎?

小妹只想探討「逼吞」的情形.... 如何構成「逼吞」的情況?

另外,不是說不給退的商品是正常不受影響的產品嗎?

為何又說逼吞「餿」餅呢?


我好不瞭解大家的怒點喔⋯⋯
Taiwan, It was good... 囧

旋風用心棒 wrote:
奧客很多沒錯!!!黑...(恕刪)

黑心商人與奧客....同生共存呀

奧客多....商人不黑心怎麼活的下去呢
相反的
黑心商人多也直接的造就出得理不饒人、用盡心思佔便宜的奧客
真的.........相輔相成呀

要破除黑心商人....是不是也得減少一些奧客呢??
aquarise02 wrote:
店家沒誠意 理應要退...(恕刪)


要我就叫店員吞大便了


民眾吃下去不會死,但是累積在身上的毒呢?

店員超級壓霸的,不知間接害了多少臺灣人,這根本是共犯



鍋具最好沒交叉使用
幫幫店家說話才可恥,鍋具用大便炒,洗過再炒給你爸媽吃,要嗎?
吃下肚了就不能退錢是什麼原因?
因為吃到賺到嗎?

都賣餿油餅幾年了
應該全賠吧
附近客人吃3年餿油餅,只賠一盒
還怕客人不要臉佔你便宜多賠一盒
這樣的商家,果然社會是吃人的

迷失的缺口 wrote:
黑心商人與奧客......(恕刪)


平日黑心商人氣焰比較大,出事後,換奧客發火.....冤冤相報何時了!?
http://news.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1101071
我資訊LAG,抱歉

但是,
GMP在民國89年初時是由政府推動的,
而我所謂的「政府GMP」,不能表示「GMP是行政機關」
況且GMP是民間機構,並球員兼裁判,早在大統事件,全民幾乎都知道,不用你提醒

吞餅剛好而已
幫著黑心老闆做事情
出來坦就要像個坦
沒有人逼她非得做這份工作不可

黑道大哥強姦民女叫小弟把風
被抓了之後小弟能說又不是他強姦的而沒事嗎?
這就叫做共犯

WOLFLE wrote:
MP在民國99年初時是由政府推動的

民國99年?

哇系拍狼 wrote:
民國99年?...(恕刪)

筆誤89年間左右

AKB濕吧 wrote:
要我就叫店員吞大便了...(恕刪)


你說劉媽媽那種不退又硬坳的OK

但犁記就已經澄清鳳梨酥沒摻到豬油了

產品沒問題

那種已經吃一半或剩發票、

帶產品去要錢但不給回收

要全額退款的

是在大聲什麼?可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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