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妹左看右看,怎樣也聯想不到有達到「逼吞」的程度。該位顧客有拿著兇器?還是壓著他人的頭吃或硬塞進他人的嘴?還是凶神惡煞般的恐嚇?不吃就怎樣怎樣?是我孤陋寡聞沒看到其他更激烈的現場錄影嗎?感覺該位顧客還挺nice的,還一人一半哩...
aquarise02 wrote:店家沒誠意 理應要退...(恕刪) 人家是相信政府GMP才買的,難道在台灣開店,人人都要有自己的試驗室,來對食材化驗嗎?退款已經很好了,賠款?那政府不就早陪死了。今天如果店家是知餿水油,且因為便宜有利可圖才使用,那才真的該懲罰性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