請為他們致上最高的敬意!!


迷失的缺口 wrote:
不管是英勇殉職或者是...(恕刪)



Jen0602 wrote:
民國50多年代有一天...(恕刪)


謝謝你們的付出
大家一直在因公殉職上面打轉

其實因公條件並沒那麼寬鬆

我一位朋友是台中刑警

去年冬天要在清晨支援埋伏逮捕通緝犯的臨時勤務

結果他一直沒出現

直到上午七點他老婆接到警方來電(分房)

一查,才發現他跪臥在房間地板上

身體早已冰冷,心肌梗塞

享年38歲

這樣算因公殉職嗎?

不算

因為他還沒簽到!!!不算出勤

這事件沒引起什麼注意

報紙只有非常小篇幅報導



我覺得關鍵是這警察是否是夜店門神
現在的評價好惡都建立在這上面

如果他不是夜店門神
那他真的是好警察
不惜把工作融入生活之中
還賠上性命
對夜店的那些牛鬼蛇神為何要客氣
對方又不是善良百姓,踹就踹了怎麼樣
要告去告沒人阻止流氓告警察
這些流氓平常作威作福有在客氣的嗎
因公殉職一定要極力爭取!
(斯文有禮乖乖牌的警察我有看過,而且還吃素
他都專搞網路喝茶、釣魚的文字獄)


如果他真的是夜店門神⋯
那就一切依法辦理,不用同情
無腦鐵金剛 wrote:
對方又不是善良百姓,踹就踹了怎麼樣...(恕刪)

警察只是執法人員
何時升格當上帝了??
還是個喝到爛醉的上帝
忘記黃世銘怎麼被轟到體無完膚的過程??

若照此定義
當個警察,隨便路邊看不順眼只要貼個非善類標簽
就可以送他個佛山無影腳??
(拜託,要踹人,好歹也拖進巷子內)

他們是不是善類姑且不論
但如果要我選擇
我寧願不要這個把自己當上帝的警察
也不要把台灣再次帶入白色恐怖
白色恐怖真是廉價的用詞呢。
你真的懂白色恐怖的意義嗎?
警在明,黑在暗,黑道遇到警察本來就要低調點。
太囂張出事又要怪誰呢?
如果你循規蹈矩,警察又為何要找你麻煩?
還是你也是搞黑的⋯
fayever wrote:
白色恐怖真是廉價的用...(恕刪)

白色恐怖最可議的地方就是
判斷犯罪與否全在個人自由心證
我說你是,你就是

跟你說的
反正不是好東西,踹就踹了
有甚麼分別??
基本人權還有分混混跟一般人喔
領教了!!

警察何時又扮演上帝的角色了??
你連最基本中的基本
所謂的人權定義,都還搞不清楚
就不要說甚麼白色恐怖了
等你搞懂人權是否需要以人分類
再來談好嗎??
旋風 wrote:


白色恐怖最可議的地方就是
判斷犯罪與否全在個人自由心證
我說你是,你就是

跟你說的
反正不是好東西,踹就踹了
有甚麼分別??
基本人權還有分混混跟一般人喔
領教了!!

警察何時又扮演上帝的角色了??...(恕刪)


如果每次面對黑幫都是優勢警力的話
別說人權了,請對方喝茶看報紙都沒問題
要是單槍匹馬遇到黑幫50人⋯

沒關係,你高興就好
以後派人權團體去處理黑幫好了

以後警察要重新教育
就算明知對方是黑幫
也要人權優先,不能沒禮貌
無腦鐵金剛 wrote:
如果每次面對黑幫都是優勢警力的話
別說人權了,請對方喝茶看報紙都沒問題
要是單槍匹馬遇到黑幫50人⋯...(恕刪)

那照你的意思
就是派個喝到爛醉如泥的警員
然後出一腳佛山無影腳
來彰顯"公權力的不可侵犯"??
拜領了!!

我是不知道你是怎麼個想法
我倒是寧願這是場混裩之間的打鬥
然後掛了一個混混
而不是掛了一個喝到爛醉如泥的警察
只因為他出一腳公權力!!
(這是公權力??公權力昇華到可以出佛山無影腳??
甚麼時候我們的公權力包含可以踢人,我怎麼不知道??)
andy2000a wrote:
下班去夜店這算公務嗎...(恕刪)

我可以逐一的回覆回應,像虎克貓的預告,我會傷心嗎?喔,不會,不管是酸?苦?是褒是貶,實際的生活在那當中,我都嚐遍了。

你們可以讚許我的勇氣(有過警察遺屬道出過他們的心境給大家知道嗎??我相信01的族群還不是偏激到而毫無"傾聽"胸懷的族群)。

卻不能詆毀他們的職業,沒有一種行業是全面絕對的清高,最神聖的教師行業都也有殺人強姦的敗類,我聽過一位刑警跟我講過一句話~~我們整天整夜除了回家,都是跟社會上最壞最黑的人接觸,甚至還要稱兄道弟泡在一起,你告訴我,我能不壞嗎?我回答他:如果你的本心是好的,你壞不了,但如果你本就是壞胚,即使你跟神父在一起,你也好不到哪去。
......
安迪月亮 wrote:
對重視警紀執行勤務卻...(恕刪)

我的本意並不想討論或對已逝的人來"蓋棺論定"他的功過。無論如何對他的遺屬都是多重的傷害!!

"警紀"就像"校規"一樣,它能箝制全體的學生嗎??建中萬一出了個流氓,但你能說這個流氓就不是建中學生嗎?
這是一體的兩面。

我記得我有一次深夜坐在父親的腳踏車後跟他去派出所視巡,因為當時他的職位已變"督察"(就是警察的風紀股長),結果他直奔一個派出所,我們直入所內,發現幾個警察正聚在一起打麻將,他叫他們收起來,然後,他把這盤麻將從大廳直接丟入所前的噴水池(以前派出所前面大都有一個噴水池)然後在黑板上寫上幾月幾日警員在此聚賭,還告訴他們不准擦掉,他要讓所有洽公的百姓都看到這些字。

後來我才知道,根本就沒有一個督察會深夜去巡視派出所的。

多年後我告訴他,在那一夜我已明白你一輩子再努力也都升不到局長的位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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