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三條 本保險之保險費,依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及保險費率計算。普通事故保險費率,為被保險人當月投保薪資百分之七點五至百分之十三;本條例中華民國九十七年七月十七日修正之條文施行時,保險費率定為百分之七點五,施行後第三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其後每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百分之十,並自百分之十當年起,每兩年調高百分之零點五至上限百分之十三。但保險基金餘額足以支付未來二十年保險給付時,不予調高。
TET wrote:勞工保險條例第十三條...(恕刪) 所以你是想告訴我可以直接無視政府的「勞保年金制度及軍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規劃」報告嗎?!下列引號中文字節錄自相關新聞:『行政院副院長江宜樺、銓敘部長張哲琛等人28日向黨團成員說明年金改革方案,總統馬英九預計30日開記者會公布。根據「勞保年金制度及軍教人員退休制度改革規劃」報告,依現行費率調整機制於民國104年調到9%,逐年調高0.5%,並於125年達上限19.5%。』
遲早要出來還的~勞保退休金+勞退新制退休金~台灣的退休金所得替代率為世界第二高(精算師算出來沒那麼高...當年卻為了選舉...藍綠惡鬥互相加碼造成的)第一高的希臘已經莎唷娜娜破產了.....不趁那些高薪的戰後嬰兒潮還在職時漲價..多分攤些難不成要我們這代窮摳歐的年輕人背負更多債務...加上老一輩的台灣退休軍公教"超高"所得替代率...哀....台灣
迷失的缺口 wrote:台灣的稅....極低不過民眾要求的福利....極高大家都不願意盡自己的義務..(恕刪) 那我有享受了什麼福利?頂多健保能讓我有感 還有警消國防.還有出門壓馬路 我都有繳燃料牌照稅 過高速公路也有繳過路費.很多都是使用者付費當場付掉了那台灣有給我什麼福利?我沒想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