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管如何

不能讓小黃獨佔市場
wrote:
...(恕刪)

sobekmax wrote:
不管如何不能讓小黃獨佔...(恕刪)

所以應該 不能獨佔 ..
清境一堆民宿違法沒關係 ? 反正民眾覺得 便宜民宿就好拉 .

還有地下錢莊也都開放, 不能讓一些銀行獨佔 .
民眾覺得可以借錢就好拉 .


sobekmax wrote:
不管如何不能讓小黃獨...(恕刪)


請先了解獨佔的定義好嗎?

全台灣的小黃都是同一家公司或企業開的嗎?

Kao0911 wrote:
"不完全"是什麼意思...(恕刪)


所謂東南亞等級,是濫用行政手段

德國、法國、西班牙、比利時、荷蘭、波蘭、韓國甚至美國部份的州
他們都上法庭處理的,由法庭處理

泰國,越南等打擊uber 是用行政手段,亂開單
或上新聞放話,泰國交通部已經踢到鐵板了
09/12 放話出公告要ban uber,因無法可依,已宣告無效

''日本因為法律規定較為完善嚴謹,Uber根本打不進去''

我上個月在東京坐假的???請自行參考
https://www.uber.com/cities/tokyo

''但這不就是承認Uber確實是在遊走法律邊緣,鑽法律漏洞?''

遊走又如何,至少是合法的

另外
1.''計程車在大陸或香港叫出租車,Uber的商業模式算不算出租車?''
我在台灣的論壇請依台灣用法為主

2.跳表計費是為了公平計價,避免亂喊價,Uber用衛星定位里程計價不算"計程"?
那個是估價,開的時候又沒有真的跳,你們的去車行租附司機車輛也一樣是估價

3.我搭公車,公車司機與我之間也沒有金錢交易
你乾脆拿捷運比好了...









我要打去監理站罵了

叫他們這些公務員做一些真正有利於台灣的事

而不是淨做些狗屁倒灶的事

vhygdih wrote:
所謂東南亞等級,是濫...(恕刪)


那隻眼睛看到那是合法的,合法會被開單罰款?

就你的邏輯,上餐廳吃飯吃到蟑螂也是合法的,不是嗎?

餐廳要受縣市政府衛生局管理,我們要放任違法的不明來源便當?

當不明來源便當吃到食物中毒,誰負責任?

超速闖紅燈也是合法的嗎?就因為是行政罰,沒經過法院就不該遵守嗎?

為了方便與便宜,就可以讓業者遊走法律邊緣喔!

真正出了事情誰要負責?你要負責嗎?消費者的權益保障在那裡?
那你那一隻眼睛看到uber不合法, 一個這麼大的不合法的公司竟然讓他在台灣營運了一年, 誰要負責?
如果有這麼大的證據為什麼不叫檢察官去告? 還要玩行政罰單這種小手段, 有種就去拘提uber營運負責人

你要搞清楚今天坐uber 的人不是因為他便宜, 是因為不爽計程車服務, 我們這些會坐uber的客群是因為我們希望得到更好的服務, 錢根本不是重點, 安不安全收費何不合理我們有眼睛可以自己看
台北有好的計程車司機我不反對, 但是更大部分的司機品質大家有目共睹, 我有一次從北投去淡水凌晨兩點, 載我的車隊司機沿途110公里衝過了7個紅燈, 我投訴去車隊跟交通部過了一年連個屁都沒有, 這叫保障? 我的命耶

uber只要司機開錯路他會把差額主動退還到信用卡, 光這一點那一家計程車行可以做到?
也許要開計程車有需多的法律規範
但一直以來
政府並沒有嚴格的執行這些規範
所以在一般消費者的眼裡
各種"名義上"的對乘客的保障
實際上是不存在的
而當像UBER這樣的服務一上市
對消費者來說
一樣沒保障
至少挑戰者服務好了非常一大截

要改善UBER的問題
就是嚴格對小黃進行監督
自然差距就會顯示出來
這樣的狀況
還選擇UBER才是傻子
vhygdih wrote:
抱歉講的不清楚,應該是說uber司機本來就是像機場接送那種司機
是合法司機,車也是商業車輛,交通部打擊uber跟本沒有依據
除非修法.
uber不能定義為計程車
(恕刪)



租賃車做機場接送是合法的,加入uber是不會有問題的

現在uber大打廣告讓自用小客車加入賺外快,自用小客車怎麼會是商業車輛?怎麼是合法?

不要拿合法的租賃車當掩護打混戰掩護非法的自用小客車載客營業。
vhygdih wrote:
所謂東南亞等級,是濫用行政手段
德國、法國、西班牙、比利時、荷蘭、波蘭、韓國甚至美國部份的州
他們都上法庭處理的,由法庭處理
泰國,越南等打擊uber 是用行政手段,亂開單
或上新聞放話,泰國交通部已經踢到鐵板了
09/12 放話出公告要ban uber,因無法可依,已宣告無效


交通部開單行文有據,請問你憑什麼說是亂開單
覺得政府亂開單於法無據可以去申訴
官司打贏了再來說吧!
再者
你這也承認了Uber在各國都有鑽法律漏洞的問題


vhygdih wrote:
我上個月在東京坐假的???請自行參考
https://www.uber.com/cities/tokyo


Uber在日本有出租車執照嗎?
你搭的車子是"Uber"的嗎?
到現在你還不知道Uber會引起反彈的原因在哪裡?


vhygdih wrote:
遊走又如何,至少是合法的


遊走又如何??
你大概是認為"不違法=合法"吧?

vhygdih wrote:
另外
1.''計程車在大陸或香港叫出租車,Uber的商業模式算不算出租車?''
我在台灣的論壇請依台灣用法為主
2.跳表計費是為了公平計價,避免亂喊價,Uber用衛星定位里程計價不算"計程"?
那個是估價,開的時候又沒有真的跳,你們的去車行租附司機車輛也一樣是估價
3.我搭公車,公車司機與我之間也沒有金錢交易
你乾脆拿捷運比好了...


1.那只是個名詞而已,事物是相同的,在名詞差異上鑽牛角尖只會顯示你的知識水準
2.http://www.ithome.com.tw/news/87626,你如果沒搭過,就請不要隨便說說
3.沒得反駁就不要回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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