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hm wrote:Google: 洛杉磯 黑人 警察可找到: 1992年洛杉磯暴動 那次暴動,媒體要負大部分的責任。一段民眾投稿媒體的影片,媒體播出時把前面10幾秒,黑人攻擊警察的部分切掉,只播放後面警察打黑人的畫面,媒體訪問黑人時,他又說他沒有攻擊警察,法院後來宣判警察無罪(當然,法院內看的是完整版的影片),然後就暴動了.........
flyingmax wrote:如果台灣有相同權利,愛國同心會就一次全部掛了,我猜這些警察會停職調查, 有濫用公權力的嫌疑however, "drop the gun!" is clearly recorded for 3~4 times, before the deadly shooting.....(恕刪) 如果是這樣的標準,那大腸花應該早就全部當場格斃了吧?愛國同心會還沒搞到沖進公署哩
從 LAPD 官方新聞稿和媒體報導上看來事件發生經過如下多名警察圍捕嫌犯 其中一個是尚未滿一年試用期的菜鳥扭打中嫌犯試圖搶奪菜鳥佩槍 菜鳥大喊警槍被奪其他警察開槍制止嫌犯LAPD 證據照片顯示菜鳥佩槍滑套被拉 排出子彈 彈匣也移位佩槍雖沒被拔出槍套 但在美國 試圖搶奪警槍是個大忌很容易被判定具有殺人意圖槍是高致命性武器雖說被打到不一定會死 但開槍者不可能精確控制殺傷力因此在美國 不論是警察執行任務 或民眾自衛達到使用制命武力的門檻 拔槍射擊才算合法什麼鳴槍警告 反而犯法另一方面許多終端彈道學研究報告及實際槍戰案例早就證明讓歹徒即刻失能 最有效的方法 是瞄準上半身射擊多發打手打腳 目標面積小 命中率低之外 也難以制止歹徒反而失去開槍的作用
Mike H wrote:另一方面許多終端彈道學研究報告及實際槍戰案例早就證明讓歹徒即刻失能 最有效的方法 是瞄準上半身射擊多發打手打腳 目標面積小 命中率低之外 也難以制止歹徒反而失去開槍的作用(恕刪) 子彈的問題不一定要貫穿~初速低 貫穿力也弱 口徑要大 在進入目標體內後 會對內部造成極大傷害讓犯人失去行動能力因為子彈會旋轉進去時一個小洞出來是一個大孔像是.45這類的子彈就具有這樣的效果反觀台灣警察真的超可憐前幾天還有一個嫌犯反抗被警察打死結果警察還被判刑美國只要警察叫你不准動把手舉高(FREEZE)你再動可能就吃子彈了
許多人有著口徑大 殺傷力就高的迷思但早被現代終端彈道學推翻只要彈頭具有基本動能深入人體 殺傷作用取決於中彈位置以下是各種普遍手槍口徑 使用 JHP 擴張彈頭的彈道凝膠測試可看出 .45 ACP 和 9mm Parabellum 相比 永久穴大小差不多
THE666 wrote:那次暴動,媒體要負大部分的責任。一段民眾投稿媒體的影片,媒體播出時把前面10幾秒,黑人攻擊警察的部分切掉,只播放後面警察打黑人的畫面,媒體訪問黑人時,他又說他沒有攻擊警察,法院後來宣判警察無罪(當然,法院內看的是完整版的影片),然後就暴動了............(恕刪) 總之在美國碰到警察叫你做甚麼乖乖做就是...如果能輕鬆帶捕犯人上銬...條子也不想浪費力氣
總之在美國碰到警察叫你做甚麼乖乖做就是 沒錯警察也是人 他也想每天平平安安下班回家抱老婆小孩攔下不明人士臨檢 他比你還緊張釋出善意 緩和情勢 和平完成整個過程 民眾有一半責任自認受到不公平待遇 事後去投訴或控告別像在台灣一樣和警察當場爭吵 免得犯下妨礙執法罪美國各州發出超過一千一百萬張攜槍證每天至少幾百萬民眾合法攜槍趴趴走警察也沒見一個殺一個綜合網路槍民經驗 大多數警察只會要你別去碰槍有些還會和你聊槍經警察落單時 或許會慎重一些要你下車 讓他取走槍枝暫時保管 或者暫時上手銬此時配合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