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當初批評遠雄一張紙是怎樣? 自打嘴巴不論誰對誰錯身為市長這樣在媒體面前胡說八道跟詐諞集團有什麼不一樣台北市好可憐民眾生氣的點根本不是巨蛋弄的怎樣而是身為市長這樣出爾反爾 胡說八道 想怎樣就怎樣 不尊重專業 草率
VS@ECK wrote:為什麼大巨蛋要停工...(恕刪) 拜託幫幫忙看清楚104年5月12日北市體設字第10431591200號函及104年5月11日北市捷受東字第10460243900號函(公布的附件一),那裏有要求遠雄提「改善計畫」?那裏有要求遠雄提「改善計畫」?那裏有要求遠雄提「改善計畫」?遠雄5月18日遠巨字第1040144號函可是依據前二函要求提供內容喔!依據該函說明二-(3)捷運局另外要求電子式裂縫計是新增項目,可有資料可以顯示證明該項設備容易取得且現階段可有空間裝置?否則怎麼叫廠商遵照辦理?市政府明明沒叫対方提改善計畫,還可以污衊對方傲慢,荒謬至極!
柯P公佈公文不是自打嘴巴嗎?人家大雄回函那麼多次,不是只有一張紙、也不是只有七張紙。回函中也針對市府的公文逐一說明並附上相關圖面及照片。市府公文完全沒有要遠雄交計畫書,只有要求遠雄說明。12日普通件送出,要求人家18日前回覆,然後無中生有的發飊?市府果然傲慢…請市府也公佈遠雄之前那300多頁的計畫書,讓市民也來評評理。
VS@ECK wrote:遠雄給市府的公文已經上網公布了,很顯然遠雄回覆的跟市府要求的完全是兩回事。不是頁數多就贏啊.... 當初不是說遠雄只回覆一張紙,再加上渾身酒氣,所以審判為傲慢的財團。因此找了跟上述完全沒有關係的「建築法第五十八條」要求巨蛋停工因為AB,所以用與AB毫無關係的C,來達成停工目的這種行為疑為公務員藉勢藉端之罪另外看了遠雄的回函,不覺得沒有針對問題回答但如果市政府看了有這樣的疑慮應該再發個函釐清 .. 而非逕用建築法五十八條來要求停工換言之,如果巨蛋觸法建築法五十八條為真,那麼之前就應該停工了而非等待到興風作浪的小秘書抱怨趙雄喝酒,才予以停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