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也支持廢死聯盟,但是~~

乾脆回復到法國羅伯斯庇爾時期的法律

法官根據推論有資格定罪

而定罪後的唯一刑責為死刑

這樣不是更好

那時候法國平均每天有20多人上斷頭台吧~

多讚
T.Star4G wrote:
臺灣越來越亂了泯滅...(恕刪)


以後如果有刑案,第一時間請廢死聯盟的人到場了解協助,並且幫助受害者家屬訴訟。有死刑犯槍決時陪死刑犯走最後的路,實際去體驗人面對死亡的恐懼。

如果經歷整個過程,還能堅持廢死,我就認同。
現在的問題是
越來越多人不怕死
或是想死又不甘願,要拖無辜你我下水
才會有無差別殺人
這種人送他子彈只是稱他心如他意
一定要讓他怕
而最直接的就是痛
每個月讓他徹底痛一次
要花半個月復原
求死不能,活著痛苦
用餘生好好反省
這樣才有嚇阻效果

T.Star4G wrote:
現在的問題是
越來越...(恕刪)

不要,
我要求是鞭到死
死刑犯 給廢死刑的人認養好了!!

看要鞭要感化都給他們處理!!

重點是養那些死刑犯的開銷 就讓廢死的人負責!!
哇系拍狼 wrote: 不要, 我要求是鞭到死


鞭到斃命,時間只比槍斃長一點
事實上人會先暈過去
不會痛太久
就心理而言
定期痛一次,持續到壽終
那是無止盡的折磨,再嘴硬的人都會悔不當初
不敢自殺而殺人者,最終有也會受不了自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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