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灣越來越亂了
泯滅人性的人越來越多
性侵滅口的
酒駕肇事致人於死的
無差別殺人的
很多人說要槍斃
但是說實話我也支持廢死聯盟
不過罪大惡極者應該終身監禁不得假釋
而且每個月都要進行鞭刑
我想沒幾個人有辦法撐過一年還想活著
一顆子彈解脫,這種正義太廉價
有人要發動遊行嗎?
我和樓主的想法差不多,真的覺得槍斃對這些人真的是種解脫。
而且照以前的慣例,槍決通常都在n年之後了,到時新聞也只是講兇手因為犯了某某罪,在今天終於伏法。
依照台灣人沒多久就健忘的特性,我實在不認為槍決會有什麼嚇阻的效果。
我常常在想為什麼我們台灣不能有個世界唯一的刑法,像蓋個地獄。
但這個地獄只會把你弄成殘廢,不會讓你死,因為隨時有燒紅的鐵塊可以幫你止血。
以及醫生可以急救,但是這個急救只是要讓你能再接受下一次的刑罰,像一支腳可以分成10次切。
像詐騙的我們就切舌頭,強姦的就切雞雞。
當然有人會說沒人敢動手切,所以我們也可以交給動物啊,把兇手跟獅子關在一起,
然後告訴兇手這次你要讓牠咬斷你的右手哦,只要牠咬掉你的右手,我們就會去救你,請記住不是左手。
我的重點是這些過程一定要弄成電視節目,全程4k高畫值拍攝。看是要賣版權還是付費直播的方式謀利。
將所得賠償給受害者家屬,要不然每個兇手都一副要麼就關要麼就槍決,好像我們拿他沒辦法的樣子。
而且這個節目可以做的很好看,像切個雞雞不一定要用刀子,用硫酸可不可以,用針頭注射硫酸的方式可不可以,用液態氮噴完後,再用榔頭敲掉可不可以,你們說這樣有沒有人看,能不能賺錢,我想到時全世界的虐殺電影都會來台灣朝聖。
當然會有人說這樣不人道,變態。我只是認為事情已經發生了, 兇手就應該負起賠償責任,錢是最實際的。
如果台灣要改革,我希望能朝我的方式做,而且兇手到最後一定是放他出來讓他回家跟家人共享天倫之樂。
雖然他應該已經不成人樣,但剩下的日子他應該會好好的思考,因為也只剩下思考了
這樣做就達到廢死的標準吧,之後如果兇手自己要死,或因為家人不管而死,應該就跟政府沒關係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