呂瞳 wrote:
你們在那國比國真是莫名其妙
和廢死的真正意義都脫題了
廢死團體也很喜歡拿其它國家廢死的理由來遊說
這不也是在國比國嗎?
他們就不莫名其妙?
呂瞳 wrote:
廢死的本意是因為反對暴力,我們反對暴力卻教化人們使用暴力解決
也就是說,殺人這件事變成兩面刃,在殺人犯眼中就像個標靶
看不懂
請說中文
呂瞳 wrote:
第一個
死刑造成不可挽回的人命誤殺,懲罰方式很多,製造一具屍體不是文明而有意義的行為,不然我們根本不要法律,你殺我我殺你就解決了
,你去看所有的法律,都是金錢補償、犯人隔離、有的還作社會公益,這都是修復式正義,就這個死刑顯得莫名其妙
何時法律變成傷手砍手、撞腿賠腿的野蠻邏輯行為?
死刑造成不可挽回的人命誤殺
這不是絕對必然的現象
若只是擔心死刑"會"造成不可挽回的人命誤殺
我們應該朝向避免冤判的方向努力
而不是一定要廢死
呂瞳 wrote:
第二個
死刑因為要很謹慎,和判無期徒刑不一樣,所以要花費大量社會資源、並花費超過無期徒刑的金錢,根本歹戲拖篷,還只是為了製造一具屍體
鬼扯
無期徒刑就不需要謹慎了嗎?
還不是一樣的訴訟過程
只不過在宣判時的結果不一樣而已
別唬爛了
呂瞳 wrote:
第三個
如果你不想教育你的孩子殺人,請不要告訴他槍決殺人等於正義,正義這件事沒有絕對標準的,特別在孩子長大之後一切很難說
死刑是個很好的教材
可以讓大人教育小孩
如果犯了罪大惡極無法挽回的錯誤
結果就是要面臨最嚴厲的懲罰
切勿心存僥倖,以身試法
殺人不會被判死,還有人極力的替嫌犯保障人權及生命權
這才更容易造成社會價值觀錯亂
呂瞳 wrote:
第四個
對於司法檢調或犯罪研究沒有幫助,司法的目標是瞭解並解決犯罪問題,不是只為了出一口氣
除非你能證明廢死可以幫助研究犯罪原因並解決犯罪問題
不然單純檢討死刑無法達成上述目標,並無意義
呂瞳 wrote:
第五個
殺犯人只是片面的廉價正義,對社會及受害者沒有實際補償作用,也就是很多犯人都可以作蛋捲賺錢,但是死刑犯就是什麼也不能作
(如果你都會死了,還想作個屁? 更何況我都要死了,幹嘛要跟家屬道歉??)
如果家屬都不介意
你介意什麼
現在這麼會替受害者及家屬著想
那怎麼不去聽聽他們的聲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