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liclin wrote:4人被依偽造文書罪處2到6個月不等刑期,均緩刑2年 換句話說...都沒事沒被關只是兩年內再出事,要換新的替死鬼...發生在別的企業:恐龍法官!官商勾結!!!眾眾舉起輕輕放下!!!!萬一害我腸胃有病變敢怎麼賠!?應該要槍斃!發生在台灣的良心:只不過改日期,又沒放致癌原料,也沒吃死人~法院判太重!剛怒買一箱,先吃兩包壓壓驚~只會找良心企業的麻煩!媒體別的不報,光針對義美,刻意抹黑!!!!
z2gundam wrote:那這家良心事業要如何保證其它的產品不會發生類似情形呢??(恕刪) 哪需要什麼保證,只要一堆無知的鄉民力挺就好反正義美出包就是怪政府,政府追殺良心企業最後高喊政治迫害就過關了,不是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