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留言357字經徐弘庭:不撤必提告!

告輸又何妨,至少為自己的權利與尊嚴戰鬥過。樓主發文取暖,是怕告輸嗎?

LanciaDelta wrote:
萬一告輸了呢, 是不是又多了一項法院認證的某網友們和他老母的特殊性關係?

輸了就代表可用在KP上,有損失嗎?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FemcAT wrote:
特殊性關係 要看前...(恕刪)


覺得不爽 又知告不贏
柯屁跟柯粉 被氣到得內傷

要怪就去怪 法官

killy_chu wrote:
...(恕刪)


真的很爽!
好久沒有如此熱鬧的新聞了!


killy_chu wrote:
徐弘庭受表示,經調查有罵髒話網友約400人....


原來有那麼多人想和他的某某某有特殊性關係啊....

FemcAT wrote:
當初馮光遠特殊性關...(恕刪)


那再用"特殊性關係"來質疑別人的心態呢? 據李新議員的說法, 這是徐弘庭議員第二次引用且都是針對柯市長
我有上FB聲援



LanciaDelta wrote:
那再用"特殊性關係"...(恕刪)


所以當初馮在說馬金
樓主 您人那去了?
所以現在徐虧柯時
您出現了!
LanciaDelta wrote:
外有網友, 內有金資政, 用腹背受敵來形容現在的徐議員應該不為過吧?

提告的得與失, 他應該要好好的思考, 針對那些三, 五 和七字經的留言

將來告贏了, 所謂的端正視聽, 當然也是給大家一個很好的警惕

萬一告輸了呢, 是不是又多了一項法院認證的某網友們和他老母的特殊性關係?...(恕刪)


馬金甚麼關係,柯戴就甚麼關係,因為都是特殊性關係
如果任何人用三五七字經罵徐而不用受罰,當然任何人用三五七字經罵柯罵蔡罵洪或罵任何人亦不用受罰,因為都是三五七字經

如果有人把"幹"你"娘"當成是問候語,自然任何人都可以用"幹"你"娘"來問候那個人了

https://www.youtube.com/watch?v=UAUXawhkA3M

paul~smith wrote:
某網友說台灣網友的用字最粗鄙你是有統計過嗎???
iijima_ai wrote:
或許,有一天Facebook統計各國使用者的用字遣詞
看清楚嗎?我說的是:這件事情是Facebook去統計;因為只有Facebook才有這些資料。
paul~smith wrote:
還是你只看的懂國字....
我的確只看得懂國字,但是我想翻譯軟體可以把地球上主要的文字通通翻成英文。例如:https://translate.google.com.tw/?hl=zh-TW&tab=wT#zh-CN/ru/%E5%B0%8A%E9%87%8D
以進化史來看,膝蓋是不著地的,可為何1450總是跪著說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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