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留言357字經徐弘庭:不撤必提告!

外有網友, 內有金資政, 用腹背受敵來形容現在的徐議員應該不為過吧?

提告的得與失, 他應該要好好的思考, 針對那些三, 五 和七字經的留言

將來告贏了, 所謂的端正視聽, 當然也是給大家一個很好的警惕

萬一告輸了呢, 是不是又多了一項法院認證的某網友們和他老母的特殊性關係?

LanciaDelta wrote:
萬一告輸了呢, 是不是又多了一項法院認證的某網友們和他老母的特殊性關係?...(恕刪)


如果是這樣的話,就不用客氣了....
生於世紀末,存於世紀初....
LanciaDelta wrote:
外有網友, 內有金...(恕刪)


告輸?那公然侮辱罪這條文就可以準備廢掉了。

LanciaDelta wrote:
外有網友, 內有金...(恕刪)


建議議員更改遊戲規則如下:

1.罵得難廳的那幾個必告。
2.其餘以抽籤方式告個100個。

LanciaDelta wrote:
外有網友, 內有金...(恕刪)


人家要告就告

不爽 樓主去留言討告呀

沒圖沒真相

只會在旁邊喊而已吧!

樓主是400人之一嗎?
不是的話,您在那贏了輸了怎麼辦 會不會管太寬呢?

國民黨台北市議員徐弘庭一句「特殊性關係」激怒台北市長柯文哲,個人臉書隨後被灌爆。徐弘庭17上午表示,要求罵髒話的網友限期24小時內刪文,否則提告。18中午時限已到,徐弘庭受表示,經調查有罵髒話網友約400人,一定採取法律行動。
躲在網路後面粗言鄙語的傢伙,請堅持 告到底.

讓這些人知道,說話是負責任的.用以端正視聽.
站高山看馬相踢可以
但弄狗相咬介入就超過了
因為那是他們之間的私事
他要如何做都是他的權力與自由
你認為如何又如何的價值觀並不會取代成為他的
你說對或是說錯都不是變成你的責任
反而有火上加油煽動目的意味存在
就跟某律師一樣死道友又不是死貧道

要支持自己說法是正確最有道理
最簡單方式就是自己去實踐而不是交由別人


yenchunwang1427 wrote:
告輸?那公然侮辱罪...(恕刪)

告輸沒關係 法院既然認證了
徐弘庭也可以如法炮製
找網軍去這些罵人的人臉書裡面狂罵357字經

killy_chu wrote:
人家要告就告
不爽 樓主去留言討告呀


無限期支持樓主去留言討告~~

不用怕有廣大鄉民做後盾,還有呂大律師的法律教戰諮詢,放心去留言吧~~

加油!!
當初馮光遠特殊性關係被判無罪,一堆綠營支持者笑得多開心
結果被拿來酸柯戴有特殊性關係,一堆綠營支持者罵得多可怕

現在要被告了,一直說這是社會公評,不要濫用司法資源

要是真的都無罪

換成藍營去罵綠營,不知道會不會有同樣得社會公評喔
我看綠營支持者的雙重標準已經告訴我們不可能了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7)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