整起案件的辯論重點本來就是有沒有「頂新自越南進口非供人體食用的油」的事實,?因此審理庭一直在釐清,但最後的結果是正常的,沒有證據顯示是非用於食用的油品。重點不在於精煉不精鍊,而是原料油到底有沒有問題?有沒有地溝油回收油病死豬的事實。魚目混珠把判決中所提到的食品加工中正常的精煉製成講成大便也可以吃,真的誇張!你喝的水可以不用精煉就直接拿來喝嗎?連精煉製成的內容都不知道就說的可以飛天遁地法官難道不知道在案件審理中要求專業檢驗單位檢查嗎?審理資料顯示沒有證據顯示油品異常,反過來說,頂新的油品經過法院、檢察官、食藥署等相關檢驗單位的調查是合乎標準的正常用油。江國慶又多一位了⋯⋯sobekmax wrote:新聞都講了法院相信...(恕刪) sobekmax wrote:新聞都講了法院相信...(恕刪)
teddy6313 wrote:看到版上針對頂新...(恕刪) 看到一堆政客,名嘴,無知民眾到處轉貼頂新無罪,法官恐龍令人相當遺憾本應公正報導事實的媒體也毫無意外地以審判者自居批評此事樓主的表達非常理智刑法規定若要成立某罪審酌要件繁多且嚴謹豈能僅憑垃圾媒體之報導,節目,甚至是輿論就決定犯罪與否大家要的竟可能是私刑公審起訴就必須判決有罪不禁讓人為這種看似天真卻實為弱智的非理性專制思想猛搖頭
法律是保障人民的最後一道防線,,所以才說立法的重要,從判決書裡"國家標準是對成品油有定標準,但對原料油不會定標準"就知道問題出在哪裡了,歐洲都是對原料油訂標準的,難道台灣的人命比較不值錢?所謂"頂新的油品經過法院、檢察官、食藥署等相關檢驗單位的調查是合乎標準的正常用油。"以歐美的標準真是笑掉大牙,原物料有重金屬因為有精煉即可食用?在歐美這是連豬都不能食用的,只能用來作為生質柴油.所以說台灣的法律是對大財團比較有利的,這也是台灣人民的悲哀阿.
teddy6313 wrote:法律是保障人民...(恕刪) 有一種東西叫cotton seed oil,精鍊前是不能吃的精鍊後是可以吃的 歐美也買的到,也吃的到就是棉籽油,精鍊前含棉酚對人體不好你口中的歐美不是應該要規範原物料油的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