亂開車門害騎士彈飛遭輾死!

機車騎士不專心?
在大馬路上把汽車的門持續打開著,而門在車道上明顯影響汽機車用路人的安全,百分百責任就是那個開著車門的人
這樣說是不錯,
但是不管開車騎車都要為前方路況做好準備,
不是法律問題,
是自身安全問題。
rjchardljn wrote:
機車騎士不專心?在...(恕刪)
我昨天上班也是差點發生這種情形,騎摩托車上班,經過路邊的停車格,根本不知道是停在那邊裡面有沒有人,突然車門直接打開,而且是一次開到底的那種,下車的是一位大嬸,好險年紀越大越怕死,現在都騎慢慢的,直接閃過去,不然換我直接回蘇州賣鴨蛋了

rjchardljn wrote:
機車騎士不專心?在...(恕刪)

沒錯,要不然以後我就開車停在機慢車道上,
把車門打到最開,然後誰撞上來就是他騎車不專心,跟我沒關係?
不論機車騎士是否專心,這汽車也停在太靠快車道了,怎麼說都是汽車不對,前後的車子也沒有停這麼靠近車道‧
違停絕對不對

但想討論此案例,我看新聞畫面,其實門早就開著的,也就是說並非是突然開門造成的

所以是否可說是騎士自己分心未注意呢?因為看影片其實是有段距離的

可否從此案討論看看可能的演變或責任歸屬呢
違停絕對不對+1
但為了自身安全,
必須加強防衛駕駛觀念。
對方既然違停了,
則須更加注意前方狀況,
因為沒辦法控制別人是否要違停,
對方違規是事實,
但就算爭了一口氣又如何,
賠上自己的安全值得嗎?
sebastienWang wrote:
違停絕對不對+1但...(恕刪)

當然
每天有在路上走的都知道
違規到處都是,不可能不閃這些人
但人總有錯手失神的時候

既然發生了
自然就是看肇責的問題
tansywen wrote:
沒錯,要不然以後我就開車停在機慢車道上,
把車門打到最開,然後誰撞上來就是他騎車不專心,跟我沒關係?


各有各的責任。

別說一台車停在路中間,那怕是一顆大石頭,騎車開車的人不閃開,直接撞上去,眼睛瞎啦!

這種意氣用事的語言在法庭攻防是沒用幫助。

幸福很簡單 wrote:
各有各的責任。

別說一台車停在路中間,那怕是一顆大石頭,騎車開車的人不閃開,直接撞上去,眼睛瞎啦!

這種意氣用事的語言在法庭攻防是沒用幫助。...(恕刪)


+1
把關門說成開門,証據就錯了,指控還不成立,就算整台車違規停在路中間,也不用用自己的命去抗議啊,要是今天撞到的是個人,不就變成騎士應注意而未注意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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