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dijack wrote:
阿扁是涉及『洗錢』,...(恕刪)
第8條(金融機構之申報義務)
金融機構對疑似犯第十一條之罪之交易,應確認客戶身分及留存交易紀錄憑證,並應向法務部調查局申報;其交易未完成者,亦同。
依前項規定為申報者,免除其業務上應保守秘密之義務。
第一項受理申報之範圍及程序,由中央目的事業主管機關會商內政部、法務部、中央銀行定之。
違反第一項規定者,處新臺幣二十萬元以上一百萬元以下罰鍰。但該金融機構如能證明其所屬從業人員無故意或過失者,不罰。
【相關法規】第三項~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農業金融機構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銀樓業對達一定金額以上通貨交易及疑似洗錢交易申報辦法。
疑似即可。。。
他沒阻止交易。。。
只是通報加技術性拖延。。。
這也如同新聞常看阻止拖延詐欺犯提款。。。
通報警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