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想爽不想負責才會想開放槍隻

開放槍隻打到人是要坐牢跟賠錢的

請問

現在台灣一堆覺醒孬種,會負責任的比例有多少?

到時候無辜路人被交火打死

我看人民又要抓開放槍隻的立委出來負責
若開放用亂石伺候,我就送他一顆時速150km直球招呼他的鼻子。
hhy933109032 wrote:
不如開放私刑

立志種田 wrote:
既然法律可以不執行
既然法律保護不了死老百姓
那還要法官律師跟法律嗎?
我們需要自己保護自己
自己對廢渣復仇
期待律師?法官?還是廢死來幫我們?
最少有槍我們還能自己保護自己


又來了~

沒有開放槍枝合法擁有是這樣~

開放槍枝合法擁有會變好 -- 或者應該這麼說:


開放槍枝合法擁有,這些渣要犯案難道不會更加容易嗎?~


完全沒抓到問題重點~

立志種田 wrote:
使得法律無效化時
最少能拿槍捍衛跟復仇
頂多打死仇家在自首
進入高等人的sop流程
請廢死出場=法律保護傘
再找醫生開証明---->有精神病喔
再叫人去喊喊 都是社會國家世界的錯
這樣好歹完成復仇又不會關幾年
說不一定沒幾年就特赦...(恕刪)


預設當法律無效化時...

然後還巴望著進入高等人的SOP法律流程請廢死出場...


樓主,你沒事吧......

立志種田 wrote:
其實法律就是廣義的...(恕刪)
所以槍讓我這樣的肥宅
跟小老百姓勇有反擊的力量
不然買把槍
5歲小朋友也殺33歲廢渣給你看


真以為開槍打中目標那麼容易?~

FemcAT wrote:
現在台灣一堆覺醒孬種,會負責任的比例有多少?...(恕刪)


賓果!~

還復仇之後出來自首咧~

hhy933109032 wrote:
不如開放私刑...(恕刪)


讓犯人出來自由活動一天
人民擁槍解決不了問題

但很多社會上的敗類有了槍

這個社會會有更多的問題

立志種田 wrote:
既然法律可以不執行...(恕刪)

一出門,頭就被變態用狙擊槍,轟掉頭了,還抓不到人
怎麼簽名

Ranken wrote:
結果原本是拿刀變成...(恕刪)

變成小屁孩的武器自動升級了
走到路上都要小心有屁孩無聊練靶
爾俸爾祿,民膏民脂,下民易虐,上天難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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