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OH1205 wrote:現在的立院是有「廢死黨綱」的立委人數最多,而520後說出「廢死是普世價值」的要上台,所以想修法處死惡徒,難了。 不用想到未來啦光現任就差不多廢死了鄭捷沒死另外我知道的兩位殺童案兇手也沒死根本不需要啥廢死聯盟台灣已經實質廢死了
小川弟弟 wrote:那為何不直接處以死刑即可,殺人償命,還搞什麼鞭刑...把人殺死了才給他無期+鞭刑?萬一他天生神力死不了呢?我可不想辛苦的賺的錢去養個垃圾... 刑罰的目的是透過讓罪犯付出代價, 來嚇阻潛在犯罪, 減少犯罪率.對於心理已不正常, 坐牢不怕, 死刑已不怕的變態殺人犯來說, 肉體的痛苦是更有效的嚇阻.如果這些人知道自己殺人後, 屁股會被鞭爛, 幾個月不能坐椅子, 痊癒後繼續鞭, 他們會不會畏縮?只要嚇阻到一個人, 就少一個悲劇.
Xnightmare wrote:刑罰的目的是透過讓罪犯付出代價, 來嚇阻潛在犯罪, 減少犯罪率.對於心理已不正常, 坐牢不怕, 死刑已不怕的變態殺人犯來說, 肉體的痛苦是更有效的嚇阻.如果這些人知道自己殺人後, 屁股會被鞭爛, 幾個月不能坐椅子, 痊癒後繼續鞭, 他們會不會畏縮?只要嚇阻到一個人, 就少一個悲劇. 中肯,鞭刑恐怖啊。死刑換鞭刑,像這種非過失殺人的就給他無期徒刑不能假釋。不要讓他死,每個月抓去打,打到生不如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