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空都瘋 wrote:許多人都說從根本、從家庭、從教育來讓這樣子的人消失在社會上,就算同一個家庭成長的人長大也可能有好有壞,這根本是主政者不作為的藉口,各位覺得呢? 這可以算是終極目標...但是現階段要做的是要求司法建立威信, 該死的就去死一死 , 這種毫無疑問該判死刑的就判死刑, 殺人償命才是普世價值重新檢討法官法, 法官不適任退場機制要求立法 "殺害兒童唯一死刑",沒有例外
其實這就是台灣社會的寫照重生不重教反正教不動或根本不想教的,未成年的就推給老師學校成年後就大門一開把問題丟給社會去承擔,誰遇到誰倒楣教育水準高的知道養兒育女的付出和責任,越生越少,能遠走高飛就快做準備反之不想管的反正爛命一條就隨便生,反正餓不死養到18歲就可以野放性格頑劣怪戾關我什麼事,一句話他成年了,該為自己的行為負責就可規避責任.殊不知這都是從小造成的,爸媽連小孩子的個性都不了解,找醫生找老師來看也是在瞎子摸象沒出事前誰敢說你孩子有問題?劣幣驅逐良幣,台灣只會向下沉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