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對陪審的制度相當的了解,
任何的制度都有好的與不好的兩面.
小弟說個真實的例子,
一個混混被執法單位吸收,
當然,這混混也在犯罪團體內,
破案後也上了法庭.
執法人員要求能出庭證明此人為內應,
但法官不予傳喚,
以電話監聽之記錄將此人定罪,
因羈押期很長,
後續審理的法官為免造成冤獄賠償,
於是將錯就錯,
從來不曾傳喚執法人員上庭,
目前此人仍在監獄中已十年,
而當年判決的法官,
已經因貪汙收賄上了新聞...
江國慶如果是在非軍事法庭裡,
而且有陪審團在,
也許能逃過冤死的命運..
包青天之所以膾炙人口,
不只是他的公正無私,
更多時候是壞人得到了應有的報應,
但別忘了,
劇中他斬了許多的官,
而這些官當時也是判生判死的人.
窮忙一族 wrote:
一個混混被執法單位吸收,
當然,這混混也在犯罪團體內,
破案後也上了法庭.
執法人員要求能出庭證明此人為內應,
但法官不予傳喚,
以電話監聽之記錄將此人定罪,
因羈押期很長,
後續審理的法官為免造成冤獄賠償,
於是將錯就錯,
從來不曾傳喚執法人員上庭,
目前此人仍在監獄中已十年,
而當年判決的法官,
已經因貪汙收賄上了新聞......(恕刪)
該名法官最終因貪汙收賄上了新聞 =/= 該法官在當初判決該案的時候就是因為貪汙收賄而不傳喚證人出庭作證~
至於後續法官因循前人判決而將錯就錯,這倒是個問題~
不過這跟引入陪審團與否沒啥關聯性~
換句話說~
引進陪審團就像把兩刃刀,結果不一定是自己想要的 -- 特別是在台灣這個社會~

窮忙一族 wrote:
江國慶如果是在非軍事法庭裡,
而且有陪審團在,
也許能逃過冤死的命運.....(恕刪)
兩個變數,就意味著即便其中一個變數成立,結果仍在未知之天~
用這個來支持引入陪審團的論點,支持力有點稍嫌薄弱~

窮忙一族 wrote:
...(恕刪)包青天之所以膾炙人口,
不只是他的公正無私,
更多時候是壞人得到了應有的報應,
但別忘了,
劇中他斬了許多的官,
而這些官當時也是判生判死的人.
包青天之所以膾炙人口的理由很簡單,它只是齣戲~
其他就沒有了~

包青天反映出來中國古代的司法制度,其實恰恰打了陪審團好大一個巴掌 -- 誰人在包拯公堂上見過陪審團來著?~

更進一步來說~
以包拯那種審案方式,其實最容易導致的結果就是像江國慶案那樣的冤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