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最新消息,肯亞警方強勢破牆 37台籍人士遣送大陸??


saredira wrote:
外交部今天表示,涉...(恕刪)


外交部應該速速連絡大陸外交部,大力贊揚這種俠義行為

我國所有的死刑犯,也可以一併處理

saredira wrote:
外交部今天表示,涉...(恕刪)


民進党为何要支持
加害者人权?
saredira wrote:
外交部今天表示,涉...(恕刪)



啊!
不只8個了
還越搞越大
好戲連台
台灣的新聞媒體、政客、名嘴
又可打知名度又有錢賺了
救不救的出來非重點(歹戲可以拖棚嘛)
政府壓力當然大
我看巴不得趕快交接了。
實在話
從選完後,老共對台越來越強勢
整個對台政策似乎是全盤審視修改,不提讓利了
從此事件就可看出
台灣國際地位真的讓人很無力(護照只適合觀光,遇事無力處理)

不過
讓這些騙子受受教訓也是好的。





看到這篇新聞,只有一定字 "爽" !拜託習老把這幾隻人渣直接打掉就好了。

這種事情,我百分之百不會去抗議啥司法管轄權的。

素還真真真 wrote:
這種事情,我百分之百不會去爭啥司法管轄權的。大笑...(恕刪)


司法管轄權也輪不到我們呀,犯罪管轄要不就是犯罪行為地(在肯亞打詐騙電話),
要不就是犯罪結果地(被害人在中國),只有他們可以管。什麼時候犯人的國家
有當然管轄權?

如果今天是犯了重罪,比如台灣人在國外進行恐怖攻擊,或是當海盜這種萬國公罪,
那既使在國外審判外,台灣也可以把他抓來審判。但詐騙這種罪,本來就只有
行為地跟被害者所在地的國家可以管,憑什麼只因犯人是台灣籍,我們就不准
被害者國家審,硬是要求得放回台灣?
gufan wrote:
憑什麼只因犯人是台灣籍,我們就不准
被害者國家審,硬是要求得放回台灣?


你是用哪隻眼睛看到我有說 {要求放回台灣} 啊?我發文的內容有很難懂嗎?

要給你塊 "翻譯年糕" 嗎?不然你是在引我的文回啥~小朋友?

我是拜託習老直接把這些人渣打掉,你看不懂嗎?看清楚再回可以嗎?

PS:司法管轄權台灣還是有的,只是國際法的屬地優於屬人,是以大陸為主。
臺灣一群人跑去肯亞,不要跟我說是光觀。
感覺全世界抓這種詐騙份子都比中華民國政府積極,是我們政府對自己台灣人太好了?聽說抓到連關都不用關呢...
爽度爆表了 今晚下班後一定要買樂透 慶祝 少一些紮紮 社會安祥些

小塵仔 wrote:
爽度爆表了 今晚下...(恕刪)


明牌號碼可以從這挑:

一、8人:2014年被捕,4月5日宣判無罪但遭扣押,8日被遣送大陸,目前在北京。

二、15人:2014年被捕,4月5日宣判無罪但遭扣押,肯亞當局預定今天交給大陸,一度與警方激烈對峙中,現已投降遭遣送大陸。

三、5人:2014年被捕,預計6月6日宣判。

四、22人:今年4月8日被捕,直接被肯亞政府遣送出境,目前人已在飛往大陸的飛機上。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請輸入您要前往的頁數(1 ~ 8)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