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次覺得當台灣人很丟臉

詐騙之島

舉世聞名了吧

千辛萬苦抓到的就給放了


COH wrote:
真的夠丟臉。丟到全...(恕刪)

詐騙者:我們雖然詐騙,但我們也有人權,況且我們是替台灣賺外匯,揚名海外,是台灣之光。
無罪推定原則,他們是非法入境馬來西亞被抓,

有可能是想非法打工、欠錢跑路、被其他案件通緝偷渡,

憑什麼被當詐欺犯?




沒想到台灣人慘到要去馬來西亞印尼打工、打工被抓到每年幾十個幾百個人、蟑螂理論乘100倍大約有上萬人在打工領不到1萬台幣的薪水。


MagicEli wrote:
無罪推定原則,他們是...(恕刪)
別生氣,第一次總是會不習慣,
來日方長,日後次數多了就會麻木了
MagicEli wrote:
無罪推定原則,他們是...(恕刪)

憑大陸外交部出具的官方司法文件。。。
大馬跟老共是有司法互助的邦交國。。。
MagicEli wrote:
無罪推定原則,他們是...(恕刪)

誰跟你說的?王母娘娘嗎?
全世界的人都好無聊,只會抓台灣人,台灣人好可憐喔
老實說,主權跟公平正義,我寧願選擇公平正義,為什麼加害人的人權永遠大於受害者的人權。
張西西.tw wrote:
老實說,主權跟公平正義,我寧願選擇公平正義,為什麼加害人的人權永遠大於受害者的人權。


一個多月後,,有人跟你的主張剛好相反..
所以台灣是犯罪者的主權,大於受害者的主權!!

COH wrote:
真的夠丟臉。丟到全世界都知道我們是騙子

而且國家還力挺,TM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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