齊爾-D-01 wrote:你怎不說 使出詠春...(恕刪) 子彈儘量不要用...員警才一連對著輪胎開了3槍,仍擋不住嫌犯.催淚彈射進去就開不動了. 催淚彈放在警局不用放到過期嗎?2人一組, 至少一人可帶催淚彈.看不懂你在回什麼, 不再回你.
rainman1943 wrote:碰到警察盤查為何不停車受檢,不就是作奸犯科害怕被抓。在夜市那麼窄的巷道急速倒車,會撞到人的機率本來就很大,什麼叫做沒想到?嫌犯要逃走,警察還不能開槍?是要叫你去抓嗎?發這種廢文,你是嫌犯同伙還是親友? 開槍可能傷到無辜的路人,這種情況你怎麼不考慮?我還記得前幾年有個小妹妹在自家六樓陽台,被警槍的流彈打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