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om_Deng wrote:
我只關心
工程延宕罰款
會多出一個工程延宕條款是因為,保證金千分之十好像只有一百萬耶
BOT哪有人在算工程延宕。 工程延宕受害最大的是遠雄自己吧。如果遠雄大巨蛋一年可以賺50億(最保守估計),延宕一天的潛在成本就是1500萬,這還不包含很多不可抗拒的事件(颱風地震公安...) 以及政府擺爛胡搞(護樹聯盟, etc)
VICCHEN2006 wrote:
資深媒體人周玉蔻今天在臉書po出民國92年大巨蛋案的公文指出,原本大巨蛋案的履約保證金為8億元,但當時前財政局長李述德援引國際金融大樓履約保證金與興建工程的比例與大巨蛋案差距甚大,為了提高招商誘因,將履約保證金調整為3億,公文上有前財政局長李述德的章與時任市長馬英九的簽名,質疑有圖利遠雄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