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上路!開車的有罪、賣酒的有罪,賣車的當然也有罪啊!!車沒油就不能開! 加油站也有罪!!!同理,殺人犯用刀殺人,賣刀的店家有罪,製造刀子的店家也有罪! 殺人犯的父母當然也有罪啊!哈哈哈真是太歡樂了,好棒,這樣的日子還有三年多可以過
二少東 wrote:針對通傳會報告「政府處理不當網路內容因應措施及努力方向」,林全凝重指出應設身處地,以同理心將小燈泡當做家人來處理,在保障言論自由的前提下,應有效遏止類似小燈泡事件的不當內容在網路和媒體傳播散佈的情況。請相關單位研議網路散播不當內容的解決方案,確保有效遏止網路傳播不當照片等內容。...(恕刪) 我不得不說現在開始要箝制網路言論自由了嗎?言論自由與不當內容原本界線就很模糊要定義相關條例,請先將不當媒體言論與內容做規範與限制媒體自由與言論若超越自由的條件而無法自制我認為比網友的言論對社會影響更深更廣應該要『政府處裡不當媒體與網路內容因應措施及努力方向』才是。
二少東 wrote:針對酒駕,林全也請內政部與相關部會研議相關規範,如何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以避免酒駕肇事的發生。 賣汽油的會讓人做汽油彈。賣菜刀的會讓人隨機砍人。賣木碳的人會讓人燒碳自殺。以後大家都賣養樂多好了。
二少東 wrote:如何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以避免酒駕肇事的發生。 如果酒駕者在好市多買了一打啤酒,喝個爛醉撞死人。罰誰???把現有罰款後面多加一個0保證比想這些莫名其妙的方法有用。ps.目前小型車的酒駕罰款是19500~74000
二少東 wrote:行政院今下午進行治...針對酒駕,林全也請內政部與相關部會研議相關規範,如何讓販酒業者負擔一定責任,以避免酒駕肇事的發生。(恕刪) 這叫脫褲子放屁有人出國玩返台時在國外侯機順便買煙酒帶回國回國後可能一擺5年10年碰到大日子才帶出門喝要處罰販酒業者....怎會出這異類思想的院長隨便舉例都可以搏倒火星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