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春男請辭 綠委:府不應准辭 應慰留

G-PLUS wrote:
派駐大使有專業考量..
江春男有啥外交專業?


開團、喬位置,讓大家爽看 F1、逛賭場。
是酒駕又不撞死人的專業嗎?,,,,,,,,,,,,,,,,,,

伊魯米 wrote:
新任駐星大使江春男...(恕刪)


對比國外~

「飛魚」在9月30日凌晨因酒駕超速被逮,車速達135公里,遭警方攔下時,菲爾普斯已經無法清醒完成酒測,但保持配合態度。

「這幾天一直感到困擾。」菲爾普斯在一份聲明中指出,他體認到自己不是第一次犯這種錯,對自己非常失望,「我要一點時間離開一陣子,釐清自己到底怎麼一回事。」

他表示,游泳是他生命中的一部份,但現在有更重要的事情得做,「要從這次的經驗學習,在未來做出更好的決定。」

菲爾普斯將進行6周的住院治療計畫,警方發言人表示,菲爾普斯把這件事情看得很嚴重,對於個人成長與發展這方面需要進行輔導,他並會把生活經驗和其他同樣需要幫助的人分享。

江的專業應該是

酒駕被警抓到後

最快的時間找到人關說

最快的時間找到法官開庭

最快的時間開脫

新加坡政府對現在這個政府也真的很給面子....

幾年前才說新加坡那樣鼻屎大的國家~~~

現在又想要派個酒駕的台灣人去當大使~~~

新加坡政府真是有夠會忍耐的....
14樓講到重點了,為何中山分局和北檢要連夜移送、一下子就完成判決,死老百姓要等到早上九時開庭審理、宣判,難道江春男有特權嗎?另外,到底是誰這麼有力,喬的動中山分局和北檢?

各大新聞媒體、名嘴都在酒駕上打轉,不知道是不知道還是裝傻不敢講。
折衷一下,派駐肯亞好了。一方面可以發揮專業,積極營救我方人才;另一方面就算喝酒開車,大概也撞不死大象。
樓上別鬧了, 非洲大象可不比人命低賤喔,,,,,,,,,,,,,,,,,,,,,,,
論文筆,寫的文章夠多
論酒駕,經驗也有了

應該重用他,改派為反酒駕大使,以過來人身份宣導大眾,若遇死不認錯的,好好發揮以前寫文章罵人功力。
雖然台灣人命不值錢,但也不要去別的國家傷害動物.牠們是無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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