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新】護孕妻勒斃賊勇夫判有罪定讞


rsteapwos wrote:
殺死一個人緩刑2年...(恕刪)


問題在於,事後才講必要不必要誰都會

但在當下誰敢賭上自己的老婆兒子?

如果只是單純六萬加緩刑,那換條人命確實不重

但又牽扯到後面數百萬的民事賠償,誰能服氣?
台灣法官的邏輯真是太搞笑了,連幼稚園的程度都沒有
在美國,被入侵的屋主是有權利開槍射殺入侵者並無罪的
畢竟你無法預測入侵的意圖為何
之前報導一個NBA球員就是被這樣幹掉的
後來聽說只是喝醉酒走錯房子而已
我很好奇那些 "在美國入侵的屋主是有權利開槍射殺入侵者並無罪" 的觀念是從哪來的?
電影裡看到的嗎?


在美國自衛開槍殺死人

刑事無罪

並不代表他沒有接踵而來民事賠償問題

chanmingtao wrote:
在美國自衛開槍殺死...(恕刪)


射死日本學生那個脫產了~

kf211434 wrote:
問題在於,事後才講必...(恕刪)


雖然是牽扯,但是不一定會赔
這部分還是要看民事的法官怎麼判
並不是說刑事上有罪,家屬說要賠多少就賠多少
相對的屋主也可以提起相關的民事賠償
一拳打死就是正當防衛。

kf211434 wrote:
問題在於,事後才講...(恕刪)

chipin723 wrote:
在美國,被入侵的屋主是有權利開槍射殺入侵者並無罪的...(恕刪)


是有可能射殺後無罪
不是有權利

在美國引用堡壘原則結果有罪的也不少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看來小偷這個職業真好
偷到算你的
失風被屋主抓到
被弄傷可以告屋主傷害
就算是死了還可以弄個賠償金
穩賺無賠的啦
真是奇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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