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東賢 wrote:我覺得很奇怪錄影設備是玩具嗎追到看到車牌 並錄影下來 就不要追了裁罰時 有佐證臨檢不停車 罰20萬 如果開快車逃逸 讓警車追逐一段路的話 形同公共危險罪誰會不停 比酒駕還重 有這麼簡單就好臨檢不停追到的,除了酒駕,有通緝犯,有的車子藏毒品錄下來不要追?贓車要罰誰?
南門金成五 wrote:說要用攝影罰錢的大..你以為罰錢對通緝犯有用嗎.(恕刪) 事實上,罰單對很多人都是沒用的!......."很多人"欠債.欠稅數十萬到數百萬,我就不繳,也沒不動產讓你查扣,政府你能耐我何?什麼?"強制執行+管收"?不要鬧了,一堆欠政府錢好幾個億的人一樣在外面活跳跳,欠這種"幾百萬"的小錢,人家才懶得裡你吧!....所以一張幾千元到數萬元的紅單會很多嗎?只要人一皮,揉一揉丟垃圾桶,根本無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