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hiashin wrote:這要看你正常的定義是什麼?有人生下來就沒腳,所以不會走路,請問這算正常還是不正常?我認為沒腳當然不會走路,所以不會走路很正常!大部分的科學研究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其他動物也發現有同性戀(例如黑猩猩、綿羊...)既然天生的自我認知是這樣,所以男男戀或女女戀~~當然是正常! 魚沒有腳 所以不會走路 正常魚有腳 所以會走路 正常那到底是正常不正常這是哪來的邏輯推演是一個健康的人長大就是會走路沒腳不會走路不叫正常 是因為缺了會能走路的雙腿 那叫缺陷我們希望不要歧視有缺陷的人但硬要叫別人視你有國王的雙腿 說你正常 真的不太妥
當年利用同性戀議題,操弄馬英九和金浦聰的關係,一直影射馬英九是同性戀,要影響選舉,民進黨人士根本打心眼瞧不起同性戀!同性戀要靠民進黨爭平權,真是請鬼拿藥單!民進黨有些人這麼積極推動,我想大概只有兩種可能,一種是要拍主子馬屁,一種是怕有人用相同的手段對付他們的主子!政治人物是不可以信的!只有選票跟利益才是他們的考量!
chiashin wrote:這要看你正常的定義是什麼?有人生下來就沒腳,所以不會走路,請問這算正常還是不正常?我認為沒腳當然不會走路,所以不會走路很正常! 人沒腳不會走路是正常的但人沒腳是正常的嗎chiashin wrote:大部分的科學研究認為同性戀是天生的, 只要是天生的就是正常喔那你敢大聲說天生四肢殘缺的人是正常的嗎?要不要把身心障礙者權益保障法廢除掉,免得「歧視」身障朋友?
同性平權只是先找突破口.後面才是重頭戲.可以想像 當同性變成正常婚姻, 那麼青少年男女在嘗試自己的性向時,男男, 女女試著交往 也會變成常態.試著交往的過程, 應該也會試著發生性關係.我想一但同性能夠發生性關係, 那麼就會冒出一海票的雙性戀.同志圈的組合中:1. 同志男 vs 同志男2. 同志男 vs 雙性男3. 雙性男 vs 雙性男4. 同志女 vs 同志女5. 同志女 vs 雙性女6. 雙性女 vs 雙性女2,3,5,6 的人口會暴增.異性男要找到異性女或雙性女, 將會變得很困難. 而且美女都被雙性女+同志女先過濾一輪了. 異性男只能吃到剩下的.沒辦法, 近水樓台先得月, 人家還有同性先當朋友做掩護, 再快速發展成情侶關係. 你要追得到中等以上的美女, 要經過倍增關卡.異性女要找到異性男或雙性男, 也會變得很困難. 畢竟大半男生都已經性慾基本上完全滿足, 誰還要扛一個家子的經濟責任?還只能50年綁在同一個異性女?男人都是先性後愛, 性都過飽和了, 會愛女生並結婚的的應該變得少之又少.異性女得自己挑起自己的經濟, 還有做好跟同性變成雙性的打算.因為到時候想結婚的男人將會劇減, 因為1.性慾基本上有雙性男, 同性男代打. 2.中等以上女生稀有.剩下的也引發不起興趣, 寧可單身.傳宗接代變得不那麼重要.
同志專法來了!】(2016/11/27)根據了解,法務部將訂定「伴侶同居法」,與趙天麟提案一致。此法僅限於同性、不能擴及異性,以免破壞婚姻制度。同性伴侶雙方仍可與他人發生性關係,沒有觸犯通姦罪的疑慮。收養部分,將限制單方收養 (與現況並無二致)。知名同運人士陳敬學曾表示,「通姦罪是同志平權路上的大石頭」;男同志較不重視同志婚姻,是因為通姦尚未除罪化,若婚後私下跑去新公園偷吃,會被伴侶告通姦,許多人寧願不登記。伴侶和婚姻最大差別在於「性忠貞義務」;締結伴侶不須在性上面做規範,也不能以妨害家庭去處罰性不忠貞的伴侶,對他而言,「伴侶法」就像是可以「合法」招募「股東」的「家庭股份有限公司」,目標是讓所有的投資者和他們服務的旅客,都能獲得更多的「幸福」和「快樂」,如果他和伴侶之間再出現一個「1號壯熊」,三個人想共同生活,「為何不可?」陳敬學也呼籲,除了伴侶法儘速通過之外,「反歧視法」也要趕快通過。又及,1995年加拿大魁北克省通過伴侶公民登記制度(Civil Parternership Act)時,有6000多對同志登記;第1個省通過時,有3000多對登記;第3省剩1500多對,到了第13省時,只剩1對登記。美國也是如此。http://www.lihpao.com/?action-viewnews-itemid-94652http://blog.xuite.net/…/126857613-%E5%A9%9A%E5%A7%BB%E8%88%…http://sexnews.twfriend.org/?cat=6&paged=139http://udn.com/news/story/10596/2132407
奇怪欸1.想要異性戀的婚姻關係,又不想被婚姻約束,要求通姦除罪?2.想要有家庭,有小孩,又不能自己生,收養小孩,自己說成是解救小孩?3.自己想性解放,非要大家一起性解放?婚姻是制度,更不是可以拿來亂搞的權利!
忌妒珊伯爵 wrote:2011年 合理懷疑...(恕刪) 因為尤美女在2004就把坑挖好了,立了性別平等教育法,有性別平等委員會再指導教育局課性平教育課程,全國的老師都要上,上完還要導入教學。如果婚姻平權民法再修正通過,那性別平等教育法就等於是同志養成法了。還有尤美女推動通姦除罪10幾年了,現在她先生又是大法官,還不是吧啦⋯吧啦⋯就過了,整個社會價值觀要淪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