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夜浮雲 wrote:我要求政府把不同物種相戀入民法 ,因為這是一個權利 , 也是一個選擇 ,而且這又沒有影響到其它人...(恕刪) 以後若看到有戀鞋癖的人在強姦我老婆的鞋子,我應該去祝福他,也要成全他,不能報警,否則我成了歧視他人的罪人了,你說,是不是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