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家】一例一休排班有解勞動部新函釋:例假、休息日可混搭挪移


ryanku wrote:
這樣改應該只是要給一定要在星期六日上班的產業彈性, 比如櫃姐, 仲介等, 但加班費應該是沒了

本來就沒有規定例假與休假要在六日
周休二日可休在任何兩天,只要勞資雙方協議即可
你也可以固定星期一二休假

這個新的函釋示在說例休每七天可以任意挪移
這禮拜休一三、下禮拜休二四
只要不連續上班超過6天就可以

charakahoshi wrote:
本來就沒有規定例假...(恕刪)


就是規定的不清不楚的啊! 誰知去年10月的函釋有沒有被一例一休推翻, 不然何必又來個新函釋, 難怪勞動部長要被換掉
可挪移但要勞資合議這不是有說跟沒說一樣

法條也真是難懂 好好一個休假可搞成這樣


如果是之前馬政府推的會不會比較沒那麼複雜
記得那時有勞動部長是一位姓陳的
charakahoshi wrote:
本來就沒有規定例假與...(恕刪)


這個函釋給了(例假)新的定義......
那我只想問啦~~

這種做法,跟臨時叫你來加班只給補休有何不同??

之前說好的加班費會增加呢??

吃人夠夠的政府~~

現在變成可能有加班費的會不爽了
而已經漲價起來的店家呢? 看官覺得會降回去嗎? 我想是不會
這政府再一次幫商人進行完美的掩護

claude0630 wrote:
那我只想問啦~~

這種做法,跟臨時叫你來加班只給補休有何不同??

之前說好的加班費會增加呢??

吃人夠夠的政府~~...(恕刪)



+1

說好的加班費讓勞工不是休假就是加班費呢????

一例一休到頭來只是假議題....
就是想砍掉七天假吧!!


謝謝
array5438 wrote:
說好的加班費讓勞工不是休假就是加班費呢????

一例一休到頭來只是假議題....
就是想砍掉七天假吧!!


是啊~

如此一來,想要多賺加班費的可能性就更少了。

資方大勝!


這只對資方有利呀
原本六日上班,就會有額外加班費
這樣一來全沒了

到頭來勞工除了被砍掉七天假
啥便宜都沒賺到
但上漲的物價已經回不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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