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思考 wrote:軍法(陸海空軍刑法)沒廢,被廢除的是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署。所以打少校的二兵,應該用 陸海空軍刑法 第49條 來判決。 問題是外面法院都不按軍法來審啊~自己去google~ 連安全士官不站崗溜出營,法官都判無罪,你說軍法還在嗎????
nancyilove wrote:連廢了是什麼都搞不清楚....肯定是比馬英九天才~ 我第一句寫那麼清楚,你自己不長眼嗎?馬英久廢了軍法院,在我看來等於廢了軍法~~~這幾年來,軍中一堆違紀,外面法官都沒依軍法去判~~ 不等於沒軍法了嗎? 你這天才~看不出來嗎?
現代人應該多補充營養 不然會忘東忘西 馬英九至少有聽到 法國菜裝睡25萬白衫軍為洪仲丘走上街頭,高喊「廢除軍檢」。立法院6日三讀通過《軍事審判法》修正案,承平時期軍人犯罪全由一般司法機關追訴、審理。根據國防部最新規劃,在軍法案件全面移交司法機關後,軍方現有的各級軍事法院、軍檢署將於明年初全數裁撤。公民1985行動聯盟洪案輕判續求真相身為公民,期待的是國家司法能夠還原真相、讓該負責的人為其所做行為負責。相比其他社會事件,在本次洪案的判決中,國家司法對於失去一個寶貴生命的回應,顯然違背公民對於法感情的期待。而這,也是令人最無法接受的。2013年8月3日,25萬公民聚集凱道,訴求「要真相、要公平、要正義」。很多人提出質疑:「如果今天軍審不廢,那麼也許判決可能比較重。」但若是有人在軍審制度下,被迫要負起本不屬於他的「最重責任」、接受「最重判決」,這樣的「重判」能符合社會正義的期待嗎?更別說在原來軍審制度下,應該負起責任的人,可能因為軍方湮滅證據而無法被起訴——怎麼能說,軍審制度更符合正義?另外,我們也要澄清:《陸海空軍刑法》並沒有被廢除,被廢除的是軍事法院和軍事檢察署。正因為軍審制度中「學長辦學弟、長官辦下屬」的陋習,才讓人民無法信賴軍審帶來正義,也才會聚集這麼強烈的民意要求廢除軍審。我們重申:我們要的不是最重的判決,而是合理、公平而符合正義的判決。1985要的東西 我們忍心破口大罵嗎?0瑩月0 wrote:馬英久廢了軍法院,在我看來等於廢了軍法~~~
sobekmax wrote:正因為軍審制度中「學長辦學弟、長官辦下屬」的陋習,才讓人民無法信賴軍審帶來正義,也才會聚集這麼強烈的民意要求廢除軍審 在我看來是因噎廢食~ 一般法官也有有錢判生沒錢判死的,怎不見你要廢除法院?拿個案來看全體軍檢,搞到現在,軍審廢除,軍隊幾乎沒王法了,這不是馬英久的錯?? 它叫立院通過的~~自己去問軍中朋友,自從洪胖子案後,軍隊爛成什麼樣了,作兵的比官還大,不服管教的一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