學術研討 ~從房思琪事件探討兩性平權

myst01 wrote:
個人認為此案能夠獨佔媒體鰲頭,原因有二 :

一是受害人是很漂亮的年輕女性,佔8成動機,也是最最重要的因素。
(恕刪)


longfur wrote:
就像我前妻告我家暴一樣,明明是我踢電風扇嚇到小孩在哭。後來他生氣拿電風扇要砸我,被我攔下並抑制在地上。後來在法院上變成我拿電風扇砸小孩還有拿電腦砸他.

我朋友遭遇也差不多,他說美女在法院一哭,那威力是很嚇人的,法院判決當然對他很不公平,他只能苦水往肚裡吞,認賠了事

這次事件我說女作家不該把情緒發洩在家人與朋友身上,畢竟做壞事的是狼師不是親朋好友,就被網友鬧到刪文。也體會到美女的威力了~~

longfur 的事件,讓人覺得台灣法醫檢驗很隨便,判決也很隨便

拿電風扇砸誰,美劇CSI看多就知道,很容易從皮膚傷口樣式判斷,怎麼變成人隨口說說就信
沉淪的小李 wrote:
今天換個角度想
事情若發生在一個不善言辭的26歲男生身上 留下一封遺書指責8-9年前曾經被補習班女老師"誘姦"
或是60歲的補習班權威教師自殺留下遺書說被26歲女學生欺騙感情與肉體...(恕刪)

此次案件有職業倫理
跟老師的身分權力關係吧
您沒看到權力上的弱勢
直接就主客兩者代換來說

那何不乾脆舉例長官被員工欺騙肉體後自殺
鼎 鑊 甘 如 飴 求 之 不 可 得
longfur wrote:
當初師生戀曝光後,一...

她寫的書名是初戀故事…
(恕刪)


初戀是真的

被花言巧語騙了

樂園是反諷
我們來想看看:女生請踴躍回答,男生的答案隔座山,參考性沒那麼高。

A 如果一個女生被補習班老師--強暴--的話,她可能會1隱瞞,繼續上課。2退出不補習。3與老師在一起。4告訴父母親,好友。 5報警。

強暴是會讓女生身心受創極重,你覺得現代小女生會選擇那些作為比較多。(可多選)

你覺的選3的多嗎?選3的小女生到底心態為何?

B 同樣,如果一個女生被補習班老師---誘姦--的話,她可能會1隱瞞,繼續上課。2退出不補習。3與老師在一起。4告訴父母親,好友。 5報警。

你覺得現代小女生會選擇那些作為比較多。(可多選)

如果你覺得選3的多嗎?選3的小女生到底心態為何?



沉淪的小李 wrote:
來聊聊這吵吵鬧鬧了...(恕刪)


1.我不想去討論這整件事情的真實性;即便是真的我也不想去討論房思琪當時的行為模式,因為我沒被誘姦甚至強姦過,我不知道受過這種創傷後的人思考行為模式

2.你扯到兩性平權也不是不對,不過我認為這不是這整件事情的重點;兩性平權這議題你現在提出來也只是冷飯熱炒了,
今天老婆把老公的雞雞割掉丟到馬桶沖掉,隔天上新聞大家只會覺得好笑;
今天老公把老婆的乳房割掉拿到烤箱烘烤,隔天上新聞你看誰給笑得出來?
銀行信用卡敢出女性專屬玫瑰卡,你看哪家敢出男人專屬卡?歧視女性嗎?
...等等太多太多了

至於你說的"美女作家" "高學歷才女" "新婚後自殺" "真人真事"
沒錯,這社會就是如此現實,帥哥美女受到的眼光永遠比別人還高,這本來就是事實,你也不是第一天出社會了,殘酷
還有既然你無法改變現況,就接受吧,個人認為在平權議題方面女性永遠比男性團結,男性自己都會起內鬨了,戰還沒開打就輸了。


最後我想說,如果事情是真實的,我想林作家已死想訴求的絕對不是什麼兩性平權...

還有,真的很好奇為什麼陳X就人間蒸發了,記者不是很會追嗎?

或許像你說的,他有權有勢,他有光環,無法追...
Gugugu wrote:
此次案件有職業倫理
跟老師的身分權力關係吧
您沒看到權力上的弱勢
直接就主客兩者代換來說

那何不乾脆舉例長官被員工欺騙肉體後自殺


如果是發生在學校的老師與學生,我還可以理解或許有職業倫理的問題。
但發生在補習班,我不知道老師能以啥要脅學生就範?
pearl888 wrote:
A 如果一個女生被補習班老師--強暴--的話,她可能會1隱瞞,繼續上課。2退出不補習。3與老師在一起。4告訴父母親,好友。 5報警。

強暴是會讓女生身心受創極重,你覺得現代小女生會選擇那些作為比較多。(可多選)

你覺的選3的多嗎?選3的小女生到底心態為何?...


以前工作工廠有個年輕女工,被台幹從後面熊抱一下

她一把眼淚一把鼻涕跑到人事主管前面投訴,然後再也沒來上班

這件事造成該台幹被要求離職

人事主管也怕女工誣告,但他說看她表情動作,實在不像假的~~
沉淪的小李 wrote:
來聊聊這吵吵鬧鬧了...(恕刪)

同性都不能平權
還談異性平權
就算研討千年
平權一樣還是
不論是男是女
都是只有我需要時才會平權
需要研討什麼
沉淪的小李 wrote:
來聊聊這吵吵鬧鬧了...(恕刪)
TfhC wrote:
Gugugu wrote:
此次案件有職業倫理
跟老師的身分權力關係吧
您沒看到權力上的弱勢
直接就主客兩者代換來說

那何不乾脆舉例長官被員工欺騙肉體後自殺
如果是發生在學校的老師與學生,我還可以理解或許有職業倫理的問題。
發生在補習班,我不知道老師能以啥要脅學生就範?
完全同意 T 大的論點

個人也覺得「老師」這個名詞
在這事件中是最大的受害者

也想不通
單純的 感情 & 道德 問題
能夠被吵得天翻地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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