疑似林奕含的部落格 簡單整理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
不幸的家庭則各有不同。
托爾斯泰


可是在台灣
幸福的家庭都是相似的,
不幸的家庭有不少的相似。
有很多家庭被惡狼狠狠地破壞了

再也沒有修復的可能




惡狼還發公告

請了兩個要錢不要名的律師

你們不要亂說我

小心被告
林奕含把她的一條命,當作一顆小石頭丟出去,為了去控訴那個壞到不行的壞人。
20出頭歲時,朋友來找我,一臉疲憊,問他怎麼回事
他說,昨晚跟網友見面,對方男友在當兵,打算退伍後結婚
其間,他說了很多他用盡多少方法,連哄帶騙,還搞了整晚,才上了那女生,女生還哭了,是個處女

朋友不是會用暴力的人,相反的,算是個溫柔的人
那年,我只覺的女孩的男友真可憐

多年後,對女人這種生物更了解了,才開始覺的朋友當初的行為算更高段的性侵


empirepenguin wrote:


你現在是個醫師了...(恕刪)

通常說不過別人的,就放大絕招、扣帽子。
不過這招對我沒效。


得癌症,就化療手術,影響不了別人,
得中風,就半身不遂,影響不了別人,


得精神上的疾病就不一樣,
躁鬱症就容易激動,嚴重者會砍人,
憂鬱症就想不開,嚴重者會自殺,
思覺失調症就容易幻想,嚴重者會漫天神佛。


有空就去醫院精神科當志工吧,
什麼都不知道就不要隨便扣帽子了!

empirepenguin wrote:
不確定誰寫的 就算...(恕刪)

哀.....
如果一個正常的男生 有一個會自殺的女友

男的不跑才怪



ichirohiro wrote:
才開始覺的朋友當初的行為算更高段的性侵...(恕刪)


這其實講的有點過了,
按照如此模式講的話,
考試作弊算是詐欺犯,
躲起來看X片是色情狂,
做業務的都騙子,
既然不用暴力,花了很多心力,
那表示女方在這種模式下,
欣然接受了不是,
如此長的過程中,
除非禁錮,不然大可離去,
有時候男女雙方情緒中有種捨不得,
才是女方不願離去的原因,
當中只要女方說聲不,
男方就要被判刑了,
情情愛愛本來就很扭捏,
只能說你朋友有吸引人的條件,
如果你朋友150公分100公斤,
有辦法把人弄上床嗎
empirepenguin wrote:
工讀生 mini …
你還有良心嗎?
你還要質疑死者嗎?

empirepenguin wrote:
你現在是個醫師了嗎?
你對精神病患的歧視 跟本不配當醫師

在你評論上面兩位之前,請問你有足夠的專業來評論這件事嗎?

在你力挺慘案其中一方之前,請問你有足夠的資訊來相挺嗎?


針對這個案子,無論對錯,無論是非,無論是否當年發生什麼事,無論責任在於誰...

現在網路公審的狀態下,請問唯一存活的當事人還有機會解釋嗎?

先不問相不相信,現在的網友,有多少人會有耐心聽他述說當年發生的狀況?

記住,他也是當事人,也有絕對的權力來述說他的觀點。

而你,身為關心這件事情的人,更有義務與責任去了解兩方的觀點。

如果你直接認定他就是犯法,不願意給予機會與權力來述說他的觀點,

甚至沒有耐心,沒有辦法平心靜氣的了解他的出發點,

那請問,這與一言堂有什麼不同?

或是與世界上各種專制獨裁的執法機構有何不同?



此外,目前此案「無證無據無證人」,請問現在這個案子要怎麼進行?

如果你手上有「證據確鑿」的資訊,那煩請你趕快交給檢方,這樣才有實質作用。



如果你認為小說可以是證據...

那法規/法律這部分,將是你需要補強的部分。

請問某本小說中,砍斷某人手臂的某位俠女,又是在影射誰?

這是否與先前發生的斷臂致死案有任何關聯?

可否請警政署一起比照偵查與辦理?



你覺得這個比喻很好笑?

那請問你現在正在幹什麼?

一個描述斷臂,現實生活中也有人被斷臂。

一個描述女生被性侵/誘姦,現實生活中也有人被性侵/誘姦。

後面這個案子可以讓警察翻書找線索,疲於奔命,

請問前面那個案子是否也可以讓警察一起翻書查案一下?



不久之前,某個臉書的逃亡潮不在記憶之中了嗎?

上次小模事件,媒體與網民因為「情緒用事,未審先判」,後果發生什麼事?

事情才發生過沒多久,現在又再來一次...



至於補教業老師中有色狼,這跟公家機關長官中有色狼,

跟私人機構老闆中有色狼,家中有色狼父親,都是一樣的道理。

因為亞洲人自古以來,就是重男輕女,不願意尊重女性。



所以,如果真的要抓要整頓,請全部一起下手。

換言之,現在由上到下,上面老闆下面學生,很多人都是一個樣。

君不見多少性侵案在台灣不受到重視? 犯案之後有多少人持續犯案?

為什麼不是「抓到就是重刑伺候,就是持續追蹤,就是發射器一輩子帶在身上」?

要是做不到,或是不敢做,或是怕到時候燒到自己,

或是最可笑的,「立法從嚴,執法從寬」與「情理法」...

最誇張的,君不見台灣性騷擾的累犯,居然還可以角逐公職?

甚至還可以得到掌聲? 可以得到選票?

如果針對這些「證據確鑿」的案例都無法妥善處理,

那台灣的將來只會看到更多的房思琪而已...



所以囉,在你拼命為這個案子發聲之際,

何不多注意一下「更大的圖片」(the greater picture) ?

因為民粹與情緒激動而砍掉一個補習班老師,

這只是一個「治標不治本」,「頭痛醫頭,腳痛醫腳」的處理模式...

並不會讓台灣變成一個更好的地方,也不會讓台灣變成一個對女性尊重與友善的地方。



empirepenguin wrote:
記憶裡,最後一次獻曝的陽光,是你第一次約我。剛剛大考完,盛夏愈盛。我在電話裡的聲音像日出,怕驚醒自己。埋在衣櫃裡千頭萬緒,可不能穿太漂亮,總得留些給未來;又想,未來,還有未來嗎?跪在一群小洋裝間,覺得自己是柔波上一座載霧的島。


樓主好激動,而且好愛扣帽子

既然很多人喜歡用小說辦案,那我就試試看
如果這真的是林的日記
那紅字的部分,豈不是證實陳興說的時間點無誤嗎?

anchusa wrote:

樓主好激動,而且好愛扣帽子

既然很多人喜歡用小說辦案,那我就試試看
如果這真的是林的日記
那紅字的部分,豈不是證實陳興說的時間點無誤嗎?


這就跟拿三國演義當聖經一樣,誰寫的精彩就把誰當真。
天橋下說書的也可以把假的說成真的,端看鄉民喜歡哪一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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