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不能私用!工人抽河水洗車觸犯竊盜罪遭起訴

我看到這新聞,特別興奮一件事
月初梅雨下太大,外雙溪河水淹到私立東吳大學操場,損失嚴重.該校校長看到目瞪口呆......
既然水是國家的......因而造成的損害,可以去申請賠償.
申請民事賠償,採無過失主義.
私立東吳大學有法學院,校長不敢出面的話,叫幾個法研所的學生去研究研究.
我太興奮了.不知所寫為何.
這就跟豪雨沖刷下來的木頭,一般民眾不能去撿回家燒柴火的道理完全一樣。
"NIKON D200"+"12-24 F4"+"24-70 F2.8"+ "50mm F1.8"+"70-300G VR" +SB800
Speed Wick wrote:
抽溫泉水賺泡湯錢的抽...(恕刪)
法律千萬條要永撿一條
acerasus81 wrote:
雲林種菜不是都幾甲幾...(恕刪)
大大地層下陷不是農業造成的,,
老天爺下雨有說要給誰嗎?

國家跟土匪有什麼區別?

你說雨水是國家的就是國家的?

那我說河水是全民共享的,沒抽也是流到海裡,

難道海水也是國家的?
stoak wrote:
河水不能私用!工人抽...(恕刪)
事情發生在北部,所以依法處理。

如果在南部,就變成議員叫官員來罰站
抽河水洗車被竊盜公訴,

砸了行政院立法院,一點事都沒有,,,,,
Ste100 wrote:
抽河水洗車被竊盜公訴,
砸了行政院立法院,一點事都沒有,,,,,


所以我說,我們要的是單一標準
政府機關是不告不理,這事件發生在北部人際關係淡薄。所以一切照法律規定。


都有人檢舉了,警察可以不辦嗎?

這跟違規車一樣,違停被警察看到不一定開單

但是有人檢舉就不得不處理

沒處裡就變吃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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