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水不能私用!工人抽河水洗車觸犯竊盜罪遭起訴

河水不能私用!工人抽河水洗車 觸犯竊盜罪遭起訴

2017年06月25日10:24

新北市37歲謝姓男子,去年4月間駕駛一輛灑水車,到瑞芳區基隆河畔,擅自使用車上抽水設備,將河水抽汲到車上後載回工地,用來灑水及洗車使用,路人發現謝男擅自抽取河水,逕行拍照後,提出檢舉。
水利署水資源局獲報調查屬實,提出告發。謝男坦承有抽取基隆河水使用,但辯稱並不知道溪流河水不能抽取,並無犯意,王姓老闆證實有請謝男自行去找水源使用。
檢方偵結,依竊盜罪嫌將謝男提起公訴,謝男涉及普通竊盗罪,依法將被處以5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500元以下罰金。(突發中心蔡進男/基隆報導)
====================================
河水不能私用,有這種事
河水用完最後還是流回基隆河啦
使用竊盜
無罪
抽溫泉水賺泡湯錢的
抽地下水賺養殖錢的
政府就裝死
無恥!
靠北,你們有認識種菜的用自來水的嗎?賣礦泉水的也是用自來水的囉!
stoak wrote:
河水不能私用,有這種事


我看另一篇報導有寫
原來是這樣
但是怎麼判斷什麼是"合理範圍"


柯林宏律師表示:水資源如同國有地之概念,所有權屬於國家,謝姓被告一次抽取大量水源,用於工程工地上,在沒有申請水權使用下,盜用水資源屬於竊盜罪,而一般民眾若是少量的使用河水、溪水若在合理範圍內(如野炊、洗衣),則無須擔心刑責。
The less you know, the sounder you sleep.

hcchen0014 wrote:
所有權屬於國家,謝姓被告一次抽取大量水源


農田灌溉 應該是水自己跑進農田 所以無罪的概念吧

snapx wrote:
農田灌溉 應該是水...(恕刪)

農田灌溉,水權來自於農田水利會
早期使用灌溉用水的農民須繳交水利會費
近30年水利會費由政府補貼了
不過各會員仍需組成水利小組去輪班
俗稱為巡田水

hcchen0014 wrote:
我看另一篇報導有寫...(恕刪)


雲林種菜不是都幾甲幾甲在種的嗎?都種到地層下陷去了
acerasus81 wrote:
你們有認識種菜的用自來水的嗎?

有的。
在市區的建地種菜的多是用自來水。
以前很多都自己打井抽地下水,但是現在抓比較嚴...
普天之下,莫非王土,率土之濱,莫非王臣.

現在的台灣,你如果在河邊撒一泡尿,那泡尿在離開你身體的那一刻,所有權就屬於政府的;是這個意思嗎??

當然,撒尿的行為如果被正義魔人檢舉,會受到罰款,那是另一回事!

文章分享
評分
評分
複製連結

今日熱門文章 網友點擊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