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3萬殺農婦竹南割喉之狼求處死刑


飛翔的魚 wrote:
檢方今天依強盜殺人罪嫌將吳提起公訴,並順應家屬要求,向法院求處死刑。...(恕刪)


一審重判二審減半三審豬腳麵線
檢察官以退為進,用心良苦

求處死刑,明知法官不會判死,退一步判無期的機會很大

如果檢察官求處無期,法官通常按照慣例會打折,說不得變成十年有期

其實就像民事判償一樣,先開個天價,上了法院慢慢討價還價的道理一樣
在鬼島殺一兩個人是不會判死刑的,


你是新來的吧!


恐龍法官可不是開玩笑的,


會自動幫生命找到出路的!


tom671222 wrote:
我賭十份雞排不會判死刑,我一看就知道有教化可能性了。


死刑定讞的話,我追加100份雞排, 請網友吃~~!


死刑定讞並在一個月內拖去槍斃的話,我請鄉民兩千份雞排,每人限領一份
結果是最高法院死刑,更一審駁回,然後最高法院一樣維持死刑,更二審駁回,然後最高法院一樣維持死形,更三審駁回,直到十年後,最高法院改判無期徒刑,更十幾審就通過判刑定讞,然後這人也準備放出來了,這就是我們的司法!
正義得以伸張

飛翔的魚 wrote:
發生在今年5月3日...(恕刪)

飛翔的魚 wrote:
發生在今年5月3日...(恕刪)

不怕,有前例可循在台灣殺一兩個人是不會被判死刑的,光看文章就可以知道這傢伙有很大的教化可能,不就在裡面吃免錢的吃好吃滿就又生龍活虎了咩
真的被判死刑定讞了也別緊張,鬼島不是叫假的。
檢察官求處死刑,法官也判死刑了,檢察總長::一切都是誤會,這裡是台灣,一定有什麼地方搞錯了。

二○○○年八月,當時二十歲的張雅玲,經友人介紹認識王鴻偉(現年四十一歲),兩人曾出遊,但張女拒絕王追求,同年九月二十六日張女出門時,拒坐上王男的賓士車,被王男當街撞昏塞進後車廂,途中王男一度停車察看,發現張女甦醒,竟持西瓜刀猛砍張女頭、頸部四刀,再繼續開車。 王男將打算棄屍時,發現張女還有呼吸,又朝其頭、頸部狂砍致死。
,全案纏訟九年,最高院認定王男犯行令人髮指,判他死刑定讞。

最高檢認為最高院特別排除調查這起死刑案件中,被告有無「教化可能性」,違反歷年判決死刑的慣例及平等、
比例原則,昨由檢察總長顏大和核定後,向最高法院聲請非常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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