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死邱小妹的居然假釋,然後又對小女孩出手?


tw2mo wrote:
是那位決定假釋的,...(恕刪)
總統不用表示一下嗎?
自己沒小孩就沒事一樣嗎?
無三不成禮,
畜生多的是,
天天路上走.
一個律師被撞死就急著修法
數不盡的受害人躲在角落哭泣
法律完全無視
起訴歸起訴
無能的法官又是輕判
台灣真是犯罪的天堂
這禽獸 我想把牠碎屍萬段

請問這樣的解讀有沒有法律問題
還是.....

oviraptor wrote:
我很少發文起樓的可...(恕刪)


友人的前妻也挺特別的,讓一個打死自己小孩的父親與自己小孩同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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