沒用的,每當人民要求重罰酒駕,覺醒的立委出來酸,大教授也出來酸,什麼要重罰酒駕就是沒創意、沒人權、不符合國際潮流,有的沒有的酸一堆,就是打死也不肯重罰酒駕。然後法官再應和酒駕者拒臨檢開巧門,什麼人民沒有配合臨檢的義務,巴啦巴啦的,讓警察越來越難執法。整個國家的政治、司法系統都這樣放縱酒駕,又能如何?島嶼天光了,恭喜恭喜。
這是在暗示覺青們,如果看那個立委或法官不爽,只要每天跟監,車上隨時放瓶高梁,發現在路上有機會可撞的時候,油門就給他大力踩下去,撞到沒死最好再來回壓幾次,壓完後馬上高梁拿起來灌,反正酒駕永遠都是免死金牌就不用客氣了
坐牢就坐牢,頂多幾年?三年,一年多就假釋了賠錢就賠錢,賠不起又怎樣,會被關嗎?管收就管收有啥好怕,欠錢就欠錢終生不能開車?無照駕駛會被關嗎?鞭刑?人都死了,鞭幾下就怕啦?要以眼還眼以牙還牙的刑罰,讓他也被車子撞,沒死就算運氣好,死了剛剛好
整個國家壟罩在酒駕的問題之中,執政當局卻拿不出半點作為一提到嚴刑峻法卻又以人權受到侵害為由而無法成案退萬步言之,不論如何侵害人權,只要你不酒駕,不就沒事了?跟死刑一樣,要談廢死,怎不問問為何加害者要殺人?現在幾乎每天都有無辜的用路人因酒駕死亡這種只會本末倒置說空話講空泛人權思想的國家,如何讓人民看到未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