還好啦, 這很正常阿~就算 815 大停電, 真的是廠商造成,即便要執行停權處分,在那之前還有一堆程序要跑,要開會讓廠商有聲明意見的機會,就算處分停權了,廠商也還有聲請異議的權利,這一來一往都是以月計的~在真正的處分未上網公告前,廠商都還是可以繼續承攬公共工程的~而且, 就算被停權,也只是停權期間不得再標新的公共工程,並不影響已經得標和在手上正在執行的工程,所以囉, 只要工期拉得夠長, 案子存的夠多,那就沒甚麼影響囉~
rustycar wrote:太好了,這樣就表示政府公事公辦一碼歸一碼,不會一竿子打翻一船人或是什麼檯面下潛規則,這樣才是公正客觀又廉明的政府啊 公事公辦應該是降評等,不許參加投標,這才是公正客觀又廉明如果出包的公司還能投標,那除了幕後有隻黑手外,我想不到其他的解法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