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wwmo wrote:看不出國民黨的版本有什麼很大的差別 ...(恕刪) 差別很大,蔣萬安的版本要加成計算,還要年度結算。民進黨的版本則是1比1,還可以無限延後,造成的結果是,補休變成無薪假,或是拖到你離職一筆勾銷!
wwwmo wrote:兩黨提案的規則都差不...(恕刪) 差很大,好嗎!你要勞工自己事主與公親都得當那立法院、總統府、政府是要幹啥用訂一法條給勞工去跟資方協商那就定呀怎麼不定,立法、行政權都在手上怕甚麼??
wwwmo wrote:兩黨提案的規則都差不多被栽贓也活該看不出國民黨的版本有什麼很大的差別都是可以加班換補休繼續留給資方一個漏洞...(恕刪) 簡單講...要是蕭規曹隨就好了... 但就偏偏抄名不要料, 這也不是第一次國民黨版是比照以往的加班形式, 要用加班換補假...補假也要加成現在過的版本是一比一... 你加一天班, 老闆就補你一天但真正給補假的時間點就微妙了... 旺季加班淡季給休... 演變成加班費就此科科了~說穿了就是旺季加班10天, 淡季就給無薪假10天... 非常符合某勇說的物質不滅定律但是積假太多怎麼辦? 能給的就給, 該走的就走... 自然會找到出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