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小春2525 wrote:主要是律師是以承攬訴訟為主,若只因幫當事人辯護就被殺,那以後還有誰敢當律師?之前就有法界人士出來喊不斷有律師被殺搞的人心惶惶,若法官還不判死要怎麼讓律師安心執業?這個判決也是讓律師鬆了一口氣,終於可以安心接案了。(恕刪) 那警察的工作是維護社會治安,結果殺警察的歹徒也沒有判死刑,若法官還不判死要怎麼讓警察安心執勤?
果然殺死律師等法律人,是唯一死刑!之前大家有預測過,真的猜對了sendakgg wrote:洪當興到庭聽判後神情平靜,他的辯護律師指出...(恕刪) 他還有辯護律師!?真是勇氣可佳!該不會是公設辯護人吧?Lucky John wrote:錯抄經文吧 這下蒙主恩召了 但他抄的是佛經哩該不會庭長是基督徒吧seatree wrote:那警察的工作是維護社會治安...(恕刪) 去考個律師執照吧
看重點!!!sendakgg wrote:男子洪當興去年七月在台南地院與台南地檢署間通道,駕廂型車衝撞、輾壓與他打離婚官司的妻子與律師黃政雄致死 sendakgg wrote:台南地院合議庭認為洪視人命如草芥,惡性重大,符合聯合國兩公約所訂的情節最重大之罪,昨天依殺人罪判處死刑,褫奪公權終身,可上訴。 亂踩地盤,這下死了吧。中華民國的法律是很保護加害者的,所以之後上訴到高等法院,要乖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