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天起床之後 管先生會變成共諜嗎?


god52101314 wrote:
A.意圖謀反 B....(恕刪)
C. 正式聘任,然後再羞辱到死
現在管還不是校長,政府要他解釋要他做什麼可以不理,等正式上任後可用的手段就多了
手法有很多種,例如,以管爺取得台大教授之資格做文章,然後以其資格不符,從而就其不具台大校長競選資格,逼迫台大重選校長。
tt031422 wrote:
手法有很多種,例如,...(恕刪)


聽說陽明的校長 是“副教授“選上的
不知是否為真?
教育部為了意識型態而卡管
其實影響層面更大
未來更多官員要被檢視
不少國教政策可能延拓

god52101314 wrote:
聽說陽明的校長 是...(恕刪)

不少國教政策可能延拓


最後一項未必全都是壞事,因為有很多急救章的政策,一拖延,或許還能多加檢視,少一些漏洞。

http://m.ltn.com.tw/news/society/breakingnews/2397719
可能發生直接逮捕嗎?
god52101314 wrote:
聽說陽明的校長 是“副教授“選上的
不知是否為真?


如果是真的,立法委員真的失職了。
教育人員任用條例
第 10 條
大學校長應具下列第一款各目資格之一及第二款資格:
一、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中央研究院院士。
(二)教授。
(三)曾任相當教授之教學、學術研究工作。
二、曾任學校、政府機關(構)或其他公民營事業機構之主管職務合計三年以上。
獨立學院校長資格,除依前項各款規定辦理外,得以具有博士學位,並曾任與擬任學院性質相關之專門職業,或簡任第十二職等以上或與其相當之教育行政職務合計六年以上者充任之。
大學及獨立學院校長之資格除應符合前二項規定外,各校得因校務發展及特殊專業需求,另定前二項以外之資格條件,並於組織規程中明定。

副教授資格是很難符合法律規定。
依法行政,要改成看顏色行政。
1589 wrote:
如果是真的,立法委員...(恕刪)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68140

這篇新聞報導 放寬資格
副教授可擔任校長
god52101314 wrote:
http://m.ltn.com.tw/news/life/breakingnews/2268140
這篇新聞報導 放寬資格
副教授可擔任校長


大學法、教育人員任用條例又沒修法,可以咨意視法律為無物?
行政程序法
第4條:行政行為應受法律及一般法律原則之拘束。
在某個顏色的過濾及照耀下,一切都可能成真啊!

他橫自他橫!
god52101314 wrote:A.意圖謀反 B.擔...(恕刪)
賴向蔡喊話請網軍停止攻擊我 ptt網友抓包784英網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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